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 獲委任為高院上訴庭法官 曾審唐英傑案
撰文:蕭曉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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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13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以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為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夏利士法官的任期為三年。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而所有任命均於下周一(16日)起生效。
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的彭寶琴於1995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1998年晉升為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於2010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三年後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為國安法指定法官,最近曾處理過的重要案件包括備受爭議的唐英傑案。
至於獲委任為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的夏利士於2006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專長於公司和證券法律事宜。2009年12月,他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自2010年起,他一直專責審理高等法院的公司案件及公司清盤案件。
兩人的任期不得少於三年,亦不得超過五年。審裁處主任法官和副主任法官都有資格獲再度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