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有議員保留外國護照 梁振英:應有較法律更高的要求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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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質疑有立法會議員保留外國護照。他指有議員被傳媒問到為何不肯放棄外國護照時「講一番廢話」,強調他對這些不放棄外國護照但繼續當議員的人說任何說話,都「聽不入去」。

梁振英強調,《基本法》容許少部分界別立法會議員有外國國籍,是照顧到當日香港的歷史背景。他反問,法律容許的事便要做?強調議員應有較法律容許更高的要求。

梁振英再次批評有立法會議員仍持有外國護照(國家安全教育通通識校際挑戰賽直播截圖)

梁振英出席一個國安教育座談會致辭時表示,學生是2019年社會事件被捕人中最大群體,認為反映本地教育界已經「出事」,故做好國安教育有迫切性及現實意義。但他指推行國安教育的困難,在於香港人曾受英國殖民統治,導致國家觀念薄弱,他反問有多少師生,只是將自己的國籍視為一種方便,認為這就是缺乏國家觀念的清楚寫照。

梁振英又指,香港內外仍有一大批人,企圖影響香港和國家的政治安全,伺機而動,當中,單是英國就有68個相關的網上組織,若計及美國、歐洲、加拿大、澳洲及台灣等地區,更合計有超過100個。他關注多少學生仍在網上接觸歪理,多少教師在社交媒體尋找思想的憑籍。

12個功能界別議員可持外國護照

有關公職人員應否擁有雙重國籍的爭議,於去年英國放寬BNO申請資格後一度趨熾熱,有人倡議高級公務員包括決策局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甚至紀律部隊人員,均不應擁有外國護照或居留權。

根據《基本法》,現時立法會容許12個功能界別的議員擁有外國藉,包括法律界、會計界、工程界、建測規園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一、工業界一、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及保險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