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結婚了 新娘不是我!癡情女搶婚押新郎回家求復合 下場慘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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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結婚了,新娘不是我!台灣高雄1名女子不甘多年戀情幻滅,得知「當初的囍帖金箔印着那位他」,前男友準備帶同新歡步入禮堂,竟然獨闖戶政事務所「搶婚」,當眾拉走新郎,將他押回家中苦苦哀求復合。癡情女更搶走新郎手機,不容許他聯絡外界求助,事件最終驚動警方。女子被捕受審,被判強制罪名成立,被判拘役15天,但可易科罰金。

張女獨闖戶政事務所「搶婚」,將新郎押返家求復合。(AI生成圖片)

女子難以「忘掉愛過的他」

台媒於今年9月報道,案件在高雄地院進行審理,涉案張姓女子和男友同居多年,但最終未能開花結果,分手後她難以「忘掉愛過的他」,多次想挽回前男友,可惜對方已另有新歡。

案發於今年3月21日下午2時許,前男友帶同新歡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張女事前得知消息,當時獨自衝入會場,當着新娘和親友面前上演「搶婚」,場面一度失控。

法官裁定強制罪名成立,判處拘役15天,但可易科罰金,以1,000新台幣(約250港元)折算1天,即需付1.5萬新台幣(約3,750港元)。(AI生成圖片)

成功「搶新郎」押回家要求復合

張女「成功」搶走新郎押回家,不斷哀求給予機會復合,甚至抓住新郎手部往自己身上攻擊,試圖博取同情,而且直接沒收新郎手機,斷絕他和外界聯繫的機會。但「窗花不可幽禁落霞」,新郎趁機報警求助。

官斥以強硬手段感情糾紛

案件事後提堂,張女承認罪行。法官認為被告身為成年人,卻用強硬手段處理感情糾紛,嚴重侵害其他人權益,裁定強制罪名成立,判處拘役15天,但可易科罰金,以1,000新台幣(約250港元)折算1天,即需付1.5萬新台幣(約3,750港元),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