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IU新照捲風波 網民轟:希望藝人想清楚 屬無理指責?

撰文:周咏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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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其中一個主謀「博士」最近落網,始作俑者「godgod」依然在逃,未能平息民眾憤怒,有人在青瓦台發起聯署,要求公開「N號房」犯人及全部會員的照片和個人資料,現已分別有大約264萬及194萬人參與聯署。有人為至少74名遭受性暴力的女性討回公道,卻依然有人對她們加以批判。

韓國歌手IU也被牽涉在內,她日前上傳一張身穿藍色連身裙的照片,背部大V領設計露出她白皙的肌膚,IU難得一見的小性感風格獲得粉絲大讚,但亦有人無故把她和「N號房」時間扯上關係。

IU日前貼出工作照,惹來爭議。(IG@dlwlrma)

有這類女生,才會有「N號房」

最近,幾乎全韓國都關注「N號房」事件,有不少藝人如鄭容和、前Wonder Girls成員惠林、Girl's Day惠利都紛紛支持聯署。IU上在此時上傳工作照片,因而被罵「無同情心」、被質疑「為何還有心情拍攝漂亮照片」,更甚的是被罵「未成年女生們被當做性奴,成了犯罪對象,希望你們這些藝人想清楚這類照對針對女性的犯罪影響力有多大。」此等言論背後的意思就是有這類發性感照的女藝人勾起罪犯性慾,他們才會有衝動犯罪,雖沒有明言,卻依然是充滿「Blame the Victim(責備受害人)」的意味。

藝人需要嘗試不同造型,有時性感一點在所難免。(IG@dlwlrma)

冷嘲熱諷除了對女性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其實同時踐踏犯罪者以外的男性。女性「衣着性感」會勾起男性慾望,所以才會被性侵犯,甚至遭受性暴力。當他們試圖為男性犯罪行為開脫同時,某程度也在把其他男性「拉落水」,把全世界的男性都說成是不能控制慾望的潛在犯罪者。

每次有性侵案發生,類似的討論也會重演,當提及「女性有權作任何打扮」或為受害人辯護時,總會有些人會為他們冠上「女權人士」的名號,然後轉而批判他們「雙重標準」、「女權至上」。其實為受害者發聲,許多時都只是出於生而為人的「同情共感」,與性別無關,即使受害者是男性,我們也能從報導中感受到他們的痛苦,繼而產生同理心。

「博士」的25歲趙姓疑犯被發現追蹤以下女星的Instagram,難道又是「性感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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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受害者不能讓你躲過不幸

台灣已故女作家林奕含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一句「他硬插進來,而我為此道歉」言猶在耳,當我們為印度男性矮化女性感到不恥時,香港社會是不是仍存在「Blame the Victim」的情況。當性侵案發生時,總有些「網絡判官」會直指女性咎由自取,以「公廁」、「勞資糾紛」暗指受害者捏造事實。

IU無故受到「N號房」事件牽連,背後反映責備受害人的文化。(IG@dlwlrma)

「Blame the Victim」背後原因 心理學有解釋?

心理學家Melvin Lerner提出「公正世界理論」(Just-World Theory)解讀這種荒謬的現象。人類認為努力了就會有收穫,壞事不會發生在好人身上,簡而言之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然而,現實世界不如他們理想般公平,總有些「好人」會無故遭受不幸,有些人無法忍受如此不公的事發生,於是便嘗試找出不幸事件「理由」,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種信念不會崩塌。

其實他們潛意識內害怕自己同樣會無故遭遇不幸,於是他們便努力找出性侵案中「可以控制」的行為,例如受害人的衣着、出沒的場所等,以為自己避免這些行為後,悲劇便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然而,事實是性侵案的受害人不一定是終日流連夜場的女子,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人會因為種種原因產生「傷害別人」的念頭,不僅僅是性侵案,還有「無差別殺人」案件等,受害人可能只是如同你或我的普通上班族。指責受害者,從來都不能得到免於受傷的「盾牌」,把注意力放回施暴者身上,找出他們隨機犯罪的原因及心理,才是避免悲劇再次發生的唯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