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隱世公共空間 葵芳站6,400米天台成私人花園?

撰文:陳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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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世的不止小店,還有公共空間?臉書專頁「頹垣廢址」上載照片,指葵芳港鐵站及其上蓋物業新葵芳花園,有一個神秘公共空間。從相片見到,這是一個面積頗大的天台花園,有遊樂場、健身設施。但設施殘舊,鮮見人跡。
去年團體「拓展公共空間」發現屯門市廣場的4樓平台為公共空間,卻一直關閉。囍帖街重建後的「囍歡里」也有個位於私人住宅內的5樓平台花園,但指示欠奉,市民不懂得入內。「頹垣廢址」便在貼文問道:「公共空間真喺人人共享?」
攝影:陳銘智

私人物業範圍內 跟指引都要15分鐘搵

根據地政總署網站提供的資料,該天台花園屬於「根據地契要求而須提供的公眾休憩空間」。天台花園與新葵芳花園同步於1983年落成,面積達6,400呎。目前由港鐵管理,位於新葵芳花園住宅範圍內。如果僅憑網上指引,從葵仁路或葵義路進入,記者尋訪當日,也足足花費15分鐘才找到。因為沒有詳細指示,本身又非花園住客,最後才找到前往天台花園的電梯,位於葵芳站巴士總站內,出入的多數是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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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花園底下,便是許多人日常出入的葵芳站。然而有多少人會抬頭看,找到這塊隱世公共空間?還是以為這是私人物業的一部份?

天台花園四周圍起鐵絲網,在新葵芳花園住宅平台上隆起的地面。故此唯一的出入口有階級,未見無障礙通道。門口貼有告示牌,指明是公共空間。開放時間為上午5時至晚上10時30分。並有諸多規矩:不准踢球、喧嘩、帶寵物入內等。進去便看見圓頂木架石椅,右邊是兒童遊樂場,左邊是長者健身設施,和另一個圓頂木架石椅,無人使用下更感空曠。逗留半小時內,只有一位住客李女士緩跑。她說自己住了30年,天台花園的使用者多數是新葵芳花園住客,少見外人進入。「朝頭早比較多人晨運,夜晚都有住客散步。」

問到這裏是公共空間,她表示一直都知道,「門口有貼牌,指明是公共空間。」她表示,新葵芳花園落成30多年,天台花園一入伙時已經有,而非後來興建,所以她認為設施殘舊很自然。至於幾時才進行一次維修保養?新葵芳花園管理處職員梁先生表示,未能提供詳細的紀錄數字。面對網民意見,他說平日巡視花園,有一定市民出入,並非真的人跡罕至。「雖然未必分得清楚哪個是住客,哪個是街外人。」梁先生認為,該天台花園的指示清楚,在各入口都貼有告示牌,顯示為休憩空間及開放時間。

地政總署:只能鼓勵業主增設更多提示

公共空間十分難搵?地政總署回應稱已就查詢派人視察現場。就派員觀察所得,指天台花園已設有指示牌指引公眾前往。按照地契規定,私人發展項目須提供一定數量的公眾休憩空間,而地政總署會將地點、開放時間及前往辦法上載到地政總署網站。

天台花園的入口雖然寫明開放和關閉時間,但是花園位於私人物業範圍內,告示牌是否能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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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把資訊上載網站就已盡責任?地政總署表示,他們會每年視察各區公眾休憩空間,收到投訴時也會巡查,確保業主沒有違反地契列明的開放時間和設施管理規定。如有違反,地政總署會向業主發警告信,甚至釘契。署方亦承認部份設施以現今標準而言,未算理想。他們補充,發展局在11年公佈新指引,推動業主更新公共空間內的設施。不過,據了解該份「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設計及管理指引」沒有法律效力,私人發展商即使不跟隨指引,也無從懲處。

不少網民反映,公共空間藏身私人物業內,隨時令市民以為誤闖私家重地而卻步。例如葵芳站的天台花園,必須先進入新葵芳花園才能抵達。地政總署指,只能按照地契,若無更進一步提供清楚指示的規定,署方無權要求,但會鼓勵業主自發增設指示牌。署方又認為,透過將公共空間的資料在網上公開,能夠令市民有效監察業主履行地契的責任。

記者視察期間,天台花園6,400呎範圍內,只有一個居民在此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