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做freelancer】判上判難追債 舞台技術員:一半僱主會拖糧

撰文:盧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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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過幫一間公司做了幾次Job,前後合共半年才出糧。不少公司都會這樣,也很難定義是否有心拖糧。」
現職為舞台技術員的Kelvin,曾經有一年Freelance經驗,在活動中負責架設、管理音響與燈光設備。一年後,卻因為經常被拖糧而放棄做freelancer的身份,投身全職工作。

最初Kelvin聽做Freelance的業內前輩說有些公司會拖糧,卻從沒想過發生在自己身上。(盧君朗攝)

道聽途說業界公司手法:當聽故事,冇諗過發生喺自己身上。

18歲時,Kelvin入行之初,已聽聞某些公司會拖糧的傳言:『同同事們食飯時,他們會說「阿叔我在外面,遭遇過什麼什麼情況。』指的是被外面公司拖糧、說有些公司不太好。

當時Kelvin只是初出茅蘆,應接Freelance的工作項目寥寥可數,可以說根本不知道外面的市場、世界如何運作。他回憶起當時對這些傳言的態度:「我當聽故事,都冇想像過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加入「全職 Freelancer」行列之前,他從未被外面的公司拖過數。

初次被拖糧兩個月

直到他在中學畢業後,頻繁接Job終遇「虎」——說的是拖糧的僱主。Kelvin憶述與某公司合作好幾次,最後比原先協議的出糧時間晚了兩個月,才能收回工錢。「期間都有打電話去問過,老闆每次都只說遲啲就有,叫我等一等,也沒其他辦法。」

對於如何保障和爭取自己應得權益,Kelvin對freelance界的運作根本毫無概念,亦只好「盲等」。他承認當時因為牽涉金額不多,自己尚有積蓄,所以沒有加以理會:「我記得都係千幾二千元,坦白說又不是好多,而且仍然會覺得自己只是來學嘢,不好與他們計較。」現在回想,「學嘢」是真的,被拖糧卻同樣是真的;在不同的Freelance範疇中,坊間甚至有不少僱主,會說是給予機會讓業者「學嘢」,而開出低廉薪金,甚至要求Freelancer不求回報地為自己工作。網絡上就不時傳出,不論是私人抑或組織團體,在外判攝影、設計、化妝等工作時,會以「俾機會你學嘢」、「可以宣傳自己」等原因壓價,甚至指Freelancer「不應只視乎有冇錢而接Job」。

判上判結構複雜:「要追都唔知追邊個!」

「在我接觸過的僱主中,我想大約有一半會拖(數)吧。」

「其實有時好難定義是否拖糧,因為有時會在短期內,幫同一僱主工作三、四次,對方會話儲埋一次過出,方便啲。」不過,Kelvin亦認為這不是正當的做法:「我多數都唔太急住要,不過見過有些人是等那些錢開飯,公司照樣儲起來一次過付。其實我自己也試過手緊同時,被拖着一筆錢,前後共拖了半年。這些時候,心中亦會怨恨那間公司。」

不過,他也指出這範疇的結構複雜,一個演出要找工作人員,等於外判工作;而第一間接到一個演出的公司,又可以再外判,如此類推:「有時打電話問幾時有糧出,對方會同我講,我都畀上一層外判拖緊,甚至係因為演出單位拖緊,要追都唔知追邊個。」

此行業結構複雜,有外判,亦有判上判,被拖起數來,也不知道向誰討債。(盧君朗)

法例保障、執行監督不可或缺

Kelvin指這一行圈子好窄,雖未聽聞行內有公司會「走數」,美其言「有拖冇欠」;而且走數事例,在其他Freelance工作範疇亦屢見不鮮。而拖數、走數等情況,無疑出於業界、勞工法例中對Freelancer保障不足。

當被問及有否可行的解決方法,他只沉默半響,沒法回答。「先簽合約聽起來彷彿可行,但沒有人會執行。每個月咁多場Show,咁多不同的人,邊有咁多時間簽幾十、幾百份約?」他反問道。其實即使雙方簽了合約,仍然不乏僱主不履行合約精神,拖糧走數的例子。因此除了合約,修訂相關法例等條文限制,至少還需要類似工會、監察的角色,去維護Freelancer的工作權益。

「我選擇做返全職,都同被拖糧有關,現在每月都有水電煤等固定開支,做Freelancer被拖糧就冇錢交。因此需要一份全職,準時出糧的工作,外面有Job接只能當成Bonus。」Kelvin最後有點失望的總結道。Freelance生活方式,對他而言無疑是吸引的,他亦透露炒散式接job比全職能賺更多錢,卻因為無法承受被拖糧的後果,惟無奈放棄。

政府應否立法保障自由工作者的權益?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