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媽媽】虐兒孩子暫住之家 24歲福利員:小朋友不應有此遭遇

撰文:謝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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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小朋友,都應該有適當的照顧。」芯苗說時一臉感慨,「見到小朋友喊,自己都會好難過。」
芯苗在保良局的兒童收容所「新生家」當福利工作員,負責照顧因家庭突變,如父母離異、去世、入獄、患病甚至被虐待,失去家庭照顧而需暫住家舍的兒童。每天接收由警察、社工甚或家人帶來的兒童,有時她會安慰哭不停的小朋友,有時替他們煮食,有時管教他們不可亂發脾氣。這位24歲的「臨時媽媽」,陪伴許多小朋友渡過童年裡最昏暗的一段時光。
攝影:陳嘉元

快樂童年不是必然。在兒童收容所當福利工作員的陳芯苗,每天接觸到的小朋友都有過一段昏暗的童年時光。這個叫「新生家」的地方,為這些臨時失去家人的小朋友提供住宿與照顧,芯苗會當上他們其中一個「臨時媽媽」,有時數天、有時數月,最長的到半年都有。

芯苗的「仔女」,包括初生到18歲的青少年。家舍提供的是緊急住宿服務,「緊急」的程度是許多都是半夜由警員陪同送來家舍。「我們24小時都收小朋友,可能一個電話有小朋友要入宿,我們便要立即安排入宿的事,都幾突發。」半夜兩、三點才來到一個可以歇腳的地方,這些孩子整天經歷了幾多奔波可以想像。「好多時我們都先照顧他們生理需要,『肚唔肚餓?要不要煮個麵你吃?』,見他累了,便叫他們先瞓覺,『瞓醒了,其他嘢聽日先處理吧?』」

滿臉心事的孩子,吃得下的沒有幾人。「我想,沒有小朋友想入家舍,如果可以,當然在家好。」

24歲的芯苗在保良局的兒童之家「新生家」工作,當上「臨時媽媽」照顧暫缺家人照顧的兒童。(陳嘉元攝)
24歲的芯苗在保良局的兒童之家「新生家」工作,當上「臨時媽媽」照顧暫缺家人照顧的兒童。(陳嘉元攝)

保良局「新生家」為兒童「收容所」(place of refuge),接收依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34(E)被收容或羈留之兒童。家舍為初生至18歲以下之兒童提供緊急住宿服務,個案需經由社會福利署、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社工或政府紀律部門如警察轉介,全日24小時接收兒童入住。

黃金兩小時

入宿兒童無法得到家人照顧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因為雙親或監護人病倒、入獄、疏忽照顧,也有虐兒個案,「雖然家中有人虐待他,但小朋友來到陌生環境,因為不熟悉,他都會好想返屋企,始終(那裡有)自己親人。」初到家舍,有些小朋友友會嚎啕大哭,也有小朋友表現冷漠、一言不發,把自己的感受收藏得一滴不漏。「要有耐性,其實不用多做什麼,偶爾搭他膊頭、談幾句,自自然然他會知道有人關心他,在適當時候就會將想講的話說出來。」

也有些孩子會用發脾氣的方法表達情緒,「要用語言講出憤怒,他們做不到,所以用其他方法。」例如曾有孩子,嬲怒時便打附近的孩子,芯苗教他下次想發脾氣時,嘗試緊握拳頭站在一旁,一步一步把孩子的行為問題改正過來。

為保護兒童安全,「新生家」一直閒人免進。上月,城市速寫團體Urban Sketchers獲局方破格批准入內繪畫,用畫筆記錄這間兒童收容所。(陳嘉元攝)

在家舍有個「黃金兩小時」的法則,初入宿的孩子,都會交由一位姑娘照顧,由家舍的作息時間、規距到日常生活所需,孩子都有一位「大人」可以問。芯苗說,小朋友問得最多是「一陣間會做咩嘢?」和「可唔可以打電話?」他們對於小朋友的不安全感,都會很小心處理,年紀較大的會需要陪伴,年紀較小的,如僅3、4歲的幼兒,零食、卡通、毛公仔都很管用,多啦A夢卡通更幾乎是任何一代幼兒的開心果。

陪伴孩子哭泣

芯苗本身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修讀康體文娛課程,曾經在長者院舍工作,後來想從事兒童工作,三年前轉職入行,現於公開大學修讀幼兒教育,一心希望考獲幼兒工作員的牌照,正式發展成事業。她家裡有一弟弟,雖然自幼不算很熱衷照顧小朋友,但入行後她看見每一個孩子的獨特性:「我希望入來的小朋友,可以將在家舍學到的帶著走,知道什麼是啱的事。」

童年的每一次哭泣,都是孩子成長的契機。芯苗陪伴這些孩子,走過家舍這段特殊的時光。「每一個小朋友,都應該得到適當的照顧。有時看見孩子哭泣,自己都會眼濕濕……覺得一個咁細嘅小朋友,點解要有呢段遭遇?」芯苗說,若自己當上媽媽,會把這些照顧孩子的責任記在心上:「父母生得出嚟,自己有責任要照顧,包晒所有嘢嘅,一日三餐、健康、可上學,所有嘢都要負責任。」

速寫畫家Sandy繪畫「新生家」的作品充滿色彩:「這裡環境好有童真,有一點點warm,姐姐都很無微不至地關心這些孩子。」(陳嘉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