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年2019】送狗迎豬衝動買動物釀棄養 人類總要重複犯錯?

撰文:李慧筠
出版:更新:

12年前,同樣是送狗迎豬的新春日子,人們棄養狗年因衝動購買的狗隻,轉養當年新興的「麝香豬」為寵物,不論是為新奇抑或為風水,一些豬隻因長得龐大,不久終被棄養。有關注遺棄動物的團體表示,相比12年前,今天情況相對改善,然而一時衝動養貓狗後棄養的,仍然大有人在。攝影:鄭子峰

前文訪問,Keren分享了她12年前在南丫島上捍衛兩豬的故事。

12年前送狗迎豬 農曆新年為棄養高峰期

送狗迎豬,說的不只是送走舊年迎來新春,也是動物被遺棄的真實情況。翻查12年前的農曆新年新聞,愛護動物協會(愛協)曾受訪指出,年底不斷收到有人求助把狗送去協會,協會相信棄養與狗年之初市民衝動購買狗隻有關。

反之,香港當時新興養俗稱為「迷你豬」的「麝香豬」,有人把牠們當新年禮物送給親友;甚至有媒體以風水角度教讀者如何因應自己五行養豬催旺運勢。前文訪問南丫島街坊Keren收留的大肚豬Peggy,正是街坊當時因風水而購買後又棄養的豬隻。

養豬業界一直指出根本沒有「迷你豬」,「麝香豬」雖較食用豬細小,生長較慢,然而六、七個月後仍會長成60至80公斤重,一點也不迷你;加上當時有寵物店混入食用豬出售,令不少人發現豬愈養愈大後,將牠們送往養殖場或動物收容所。

人類因風水而買豬隻Peggy飼養,最後又因牠愈長愈大而遺棄牠。另一豬隻Sumo被拋棄後,在島靠吃垃圾維生,後來Keren接收了兩隻豬,人與豬相安無事過了好一段日子。(受訪者提供)
希望人們養前了解動物品種和特性,考慮清楚居住空間和經濟狀況,家人想法和自己能付出的照顧時間等等,不要咩年養咩動物。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

收容機構:不要跟生肖年衝動養動物

12年後,養豬風潮減退,不同受訪動保組織都指未接收過被遺棄的寵物豬,然而不只是豬,人們最終因各種理由棄養動物的情況仍然不少。單以狗的棄養數字來看,12年前送狗迎豬的2007年至2008年度愛協共接收222隻被棄養狗隻,比其他年份略高。而2016至2017年度經協會處理、被主人棄養動物總數有679隻,當中狗佔174隻,貓佔225隻,其他動物佔280隻;流浪動物有706隻,被人道毀滅的有1,399隻。

愛協發言人指時至今日棄養情況已有改善,但仍然擔心有市民會受生肖年有關的電影、店舖裝飾等等影響衝動養動物。「電影《101斑點狗》大熱時好多人買斑點狗養,養得大隻就棄養。希望人們養前了解動物品種和特性,考慮清楚居住空間和經濟狀況,家人想法和自己能付出的照顧時間等等,不要咩年養咩動物。」

Hercules也是差點被人道毀滅的棄養狗,後來牠被島民領回救了一命。
不只是狗,還有貓、蛇和兔等等,人們把它們當作禮物送給朋友,但收禮者不想要。
慈善動物收容機構Kirsten's Zoo創辦者Kirsten

德國動物收容所禁聖誕前領養動物

「雖然沒有明顯數字,但我認為年底棄養和農曆生肖年有所關係。」慈善動物收容機構Kirsten's Zoo創辦者Kirsten觀察到,不論是農曆新年抑或聖誕節,大時大節前後均有棄養數字上升的情況,「不只是狗,還有貓、蛇和兔等等,人們把它們當作禮物送給朋友,但收禮者不想要。」他們現時收容了11隻小狗,有另外11隻正安排收容,近期已無空間接收更多。

德國柏林的「柏林動物收容所」已禁止市民在聖誕前領養動物,免動物淪為禮物。「人們應對動物負責任,養動物不是買一對鞋,如果你很喜歡一種動物,但未計劃好或不夠了解,你可以買一個雕塑,但不要領養或者購買動物。」Kirsten說:「棄養很傷動物的心,牠們能感受被離棄的痛苦。」

在動物組織多年要求下,政於終宣佈今年初開始修訂動物福利法。

棄養問題不絕 今年初政府終修訂動物福利法

香港法例主要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保障本港動物權益,涵蓋虐待動物和疏忽照顧等行為,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三年。另外,《狂犬病條例》以衛生角度切入,如畜養人無合理解釋棄掉動物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動保組織一直批評政府打擊虐待或遺棄動物的力度不足,直指法例零散、未有從動物福利角度出發、罰則不夠阻嚇性等等。直至2018年施政報告,政府終提出在今年初修訂動物福利法例。

Keren提醒要養動物的人,事先想清楚自己能否承擔養育動物的責任。「牠有14年壽命,你就要完全地負起14年的責任。」(受訪者提供)
希望政府加重罰則,也希望人們要三思,養動物是一生一世,要付責任,認真對待。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創辦人El Chan

動物團體:政府加強執法、市民養前三思

多間媒體去年年底報導,消息指政府新修訂的《動物福利法》將取代《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引入照顧者責任,照顧者要為動物提供合適環境及飼料、保護動物免受傷害、提供治療等,而遺棄動物即屬違法,不過消息指新法未有罰則細節。

站在保護動物的立場,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創辦人El Chan始終關心有沒有真正罰則,以及政府日後會否加緊切實監管和執法,否則法例在前,棄養者仍會因代價輕鬆而犯法;愛協則期望加入發出「要求改善措施通告」(Improvement Notices)的安排以處理那些照顧不周但未達致虐待的個案。

El Chan說:「希望政府加重罰則,也希望人們要三思,養動物是一生一世,要付責任,認真對待。養前也可向相關團體索取更多資料參考,大家都會樂意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