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照威脅】少女爆前度不忠即收偷拍裸照恐嚇 如捧計時炸彈過活

撰文: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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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ny(化名)在網上討論區揭發前男友的不忠之後,她才知道對方原來在分手前,偷偷拍下了自己的性愛照片;那夜凌晨,前度傳來偷拍影片的截圖,威脅她噤聲。「我當然認得自己身體,我知道那個是我。」想來一身震慄,她估計,對方可能在房間安裝攝錄機,當時她毫不知情。
信任徹底遭破壞後,她曾經缺課,把自己困在家裡,以為不接觸外人是最好的自我保護。但後來她相信錯不在自己,決定報警。
被持有性愛照片的人們,最難面對對方隨時散播照片的恐懼,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曾形容受害者每天似捧著計時炸彈過活。

IG相識 四個月後分手

Yanny去年八月在Instagram認識了一位男生,當時Yanny剛分手,感到跟這位男生投契,兩人開始拍拖。四個月之,後他們分開。沒多久,Yanny發現對方原來一直有女朋友,並虛構自己的學歷和感情狀況,同時追求其他女生。今年初,她將男生的背景資料放到網上討論區,希望其他女生能提防被情騙,「我不想有下一個受害的女仔」。然而,當晚凌晨,她便收到前度的私訊。

踢爆前度不忠 即收裸照威脅禁聲

訊息先是指責她煩擾、執著,後來更傳來一張裁走樣貌、但看得清裸露身體的性愛影片截圖,要求她停止發放消息,道歉平息事件;Yanny認得相中人就是自己。「我唔知佢有影過,佢放係房的暗角位,你唔會知。我同意跟你有性關係,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但不代表你可以在不知會我情況下拍我的裸照。」

對方甚至倒數時間,「五分鐘、一分鐘,他說大把男人想睇這些片,威脅我,說不想傷害我,問我係咪想搞大件事?」她說。

我同意跟你有性關係,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但不代表你可以在不知會我情況下拍我的裸照
Yanny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最近在「480.0性別X藝術空間」策劃《 #問過我先好睇》展覽,以受害者製作的書誌、牆壁拼貼畫、紀錄片放映和錄音,訴說影像性暴力的故事。
我信任你才跟你做愛,你卻利用我信任威脅、恐嚇我
Yanny

捧著計時炸彈過活

被持有性愛照片的受害者,最難面對的是,對方隨時散播照片的恐懼。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曾形容,受害者每天似捧著計時炸彈過活。

「最傷害我的是,一個曾經親近的人,你最信任的人原來可以用假身分跟你拍拖,好心寒;甚至沒問過我就拍下裸照。我信任你才跟你做愛,你卻利用我信任威脅、恐嚇我。」Yanny說每天都沒甚心情,「我不知道他會否已在telegram群組發放我的影片,也不知他會將相片拿去做什麼。」

有個案用相片恐嚇復合

風雨蘭近月接到不少同類型的電話,輔導員徐小姐說,查詢偷拍、性愛照片勒索,請輔導員一同去警署報案的等個案有比以往增加。「好多發生於親密關係之中,有些人同意拍下性愛照,有些人完全不知情,但均是分手後相片在不知情情況下流出,或被對方用相片恐嚇復合,種種層出不窮的威脅。」她說。

我們也很少學習到親密關係、兩性關係中的Consent(共識)是怎麼一回事。

有女警說她先撩事 有警察說一定要落案

事件發生後,Yanny相隔一天就獨自去報警。「你很難跟家人說出口,只能自己去。」報案也不是容易的事。「有些警察會覺得你玩嘢,一時之氣才報警,想耍走我。我要求由女警看相片,但有些女警說話很難聽,說是我先撩事。CID(刑事偵緝人員)落樓後,說我這麼大個人還在哭。有警察說那些裸照不算恐嚇,也有警察很好,看過相片覺得一定要落案,安慰我不用怕,幾個小時後落案。」就她所知,後來對方被拘捕,電話、電腦遭扣查。

刑事恐嚇不屬性罪行 前線人員或敏感度不足

「有人說如果我唔搞事,人地唔搞你。但我不把他的行為發佈到網上,我成世人不知道他有我的相。」Yanny說。風雨蘭輔導員徐小姐提到,一般而言,報案人通常要向不同警察人員重覆六至七次案情,而由於性愛照片勒索屬刑事恐嚇範疇,不屬性罪行,未必會應用相關性罪行的實務指引,前線人員處理相關事件可能敏感度不足。

網絡留言有時是二次傷害。

網民邏輯:不是處女就是妓女​

網上一部分留言責怪Yanny愚蠢受騙,但她回想拍拖那四個月,既見了對方家長,看電影、吃晚飯時對方也表現正常,彼此的親密關係並不虛假,「你當時很信任他,他是你的男朋友,這種親密行為很自然發生,網民卻覺得是亂跟人發生關係。他們的邏輯是『不是處女就是妓女』,覺得我抵死。」她說:「如果有天發生在你們親人身上,你便知道傷害有多大。網絡使用者要站在受害者角度想想。」

感前度視女性為作玩樂玩具

有沒有自責把事情放到網上?她說,知道對方還有與其他比她年紀小的女生交往。「還會不會有比我年紀小的人被他所騙?他有前科,我肯定電話還有其他人的照片。對他來說,女人是用作玩樂,等同一個玩具。」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傳訊及資源發展主任林潔汶(左)及總幹事王秀容(右)希望大眾多認識影像性暴力也是暴力一種。(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法例零散 私人地方偷拍暫無皇管

報警之後,因為仍未落實檢控,Yanny每早睜開眼,只感覺到事情仍然沒解決。她致電風雨蘭求助,想知道下一步應怎樣做。風雨蘭為她提供輔導服務和法律諮詢,「除了支援情緒,Yanny亦很關注法律上如何保障自己。能保障自己的事,她都做了。她再向律師諮詢,若這個案在刑事方面無進展,民事上可以怎樣禁制對方某些行為。」比如散播相關照片、影片。

根據警方數字,2018年全港因涉及公眾地方偷拍猥褻照片有301宗,243人被捕。現行法例並未特定對「偷拍」作出檢控,法例散落在《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遊蕩」、「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現時性罪行條例中並未包括影像性暴力如偷拍、色情勒索等行為。(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法例「真空期」 私人地方偷拍暫難作檢控

當這三條法例都不適用時,控方就會提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不過,近年協和小學教師用手機偷拍小一入學叩門試題一案中,高等法院認為不屬於「從電腦中未獲授權地取用資料」,律政司已下達內部備忘暫停以相關條例檢控偷拍案件。

遊蕩、有違公德等法例只牽涉公眾地方的偷拍行為,並不應用於私人地方如學校、辦公室、住所和熟人之間。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參考蘇格蘭當地的《2009年性罪行(蘇格蘭)法令》,將室內、室外偷拍都刑事化,團體指目前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對建議態度正面。

如有需要,機構如風雨蘭亦有提供輔導及法律支援。(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心靈上的性暴力也是暴力

「我覺得暴力不只是身體上的,心靈上的暴力也算暴力。就算他沒用性愛照片威脅我,我也都好驚,為什麼被別人拍照卻不知?肉體有天可能會痊癒,但心靈很難彌補。」Yanny說。

去年,風雨蘭發佈調查指親密伴侶性暴力個案有上升趨勢,他們過往17年接獲的679宗16歲以下求助個案,有12.5%受害人遭受男友性暴力對待,包括在不同意的情況下被拍攝裸照或性交過程、被逼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等。

影像性暴力 受害者有口難言

Yanny屬千禧年代出生的青少年,不論交友、談戀愛或接收資訊很大程度依存網絡及應用程式,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傳訊及資源發展主任林潔汶希望,性罪行條例可以隨社會改變而更新,納入影像性暴力行為,「以前沒想到網絡可以傷人,現時法例可以如何約束?」

影像性暴力的受害者有口難言,Yanny相信還有很多人因為怕被散播相片、怕身邊人擔心或怕報案遭受二次傷害而對求助卻步,而最大心結是怪責自己。「親密關係中,你不會猜到他是這樣的人和下一步會這樣做,怪自己並沒有用。」縱是受害者,也是倖存者,她很堅定地說:「這些人不可以姑息。」

 

《 #問過我先好睇》展覽詳情

日期:即日至3月31日(逢星期六及日)
時間:上午11時至晚上7時
地點:480.0 性別x藝術空間 九龍油麻地彌敦道502‒504號德富強大廈 1A室
台灣紀錄片《你在看我嗎》放映時間:逢星期六及日、下午3時及5時(片長:17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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