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人們】受政治逼害流亡 滯港伊朗難民為身份曾想假結婚

撰文:麥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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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首次遇見從伊朗來尋求政治庇護的John(化名),那時他喜歡香港、分享對寫作的熱愛、說不願為了取得居留權而隨便找個香港女孩結婚。差不多一年後再見,他或多或少變了。他滿腔對免遣返聲請被拒的怨憤,也曾動過假結婚的念頭但又害怕被拆穿。他不愛香港了,覺得「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既然香港不想要我,那就讓我快點離開」。
截至去年年底,在港尚待審核確認其「難民」身份的「酷刑聲請」有差不多一萬宗,另外還有數以千計的上訴人士及拒絕遣返個案。在香港,有多少「難民」如John一樣,在漫長的等待中逐漸崩壞。
(此為故事之二)
攝影:潘思穎

John在港滯留5年,前妻與他離婚。

John因在伊朗受到政治逼害,2012年在中介人安排下展開逃亡之旅。他全程使用假護照,先後在泰國及馬來西亞短暫逗留,同年5月抵達香港。他先待在重慶大廈一星期,再持假護照打算前往歐洲時,在出境前被香港入境處人員截獲,因使用虛假文書而坐了6個月牢。他說那半年很平安,相較在家鄉監獄受的逼害,簡直是「五星級酒店」:「(香港監獄)沒有殺害、沒有酷刑,你清楚知道自己甚麼時候會出獄。有足夠食物、有固定工作、有運動及閱讀的時間。」

居住:「板間房令我抑鬱」

然而出獄重獲自由後,才是考驗的開始。他先租住油麻地一間板間房,11個人睡同一房間、用同一洗手間浴室。狹小的空間、沒有私隱、無所事事,讓他經常胡思亂想,一度抑鬱。3年前他得好心人幫助,以廉租住進梅窩村屋,單位殘舊,露台窗戶破裂,但總算清幽。有窗戶望見日光樹木,其抑鬱症慢慢好轉,「如果住所沒有窗戶,會讓我覺得自己在監獄」。寓所內所有傢俱均是廢物利用,如櫃子是用來撿來的木板改組而成,櫃門則是自行設計以長窄木片串起組成的「木簾」。

租約限期本為2年,去年6月他才遭受過一次逼遷危機;他親自向業主爭取、解釋、確保會自行承擔一切水電及裝修開支,才得以再續租一年。「我現時的居住環境較一般難民佳,怕令人誤會難民在港的生活很寫意。我也住過很差的環境。」始終是借來的思惠,今年6月租約再度到期,John仍不時為居住問題提心吊膽,恐怕要住回不見天日的劏房。

身份:「既然香港不想要我,我也不想留下」

不能工作,收入何來?John說,在港求生有以下幾種方法:「一,依附在慈善團體(NGO)身上。有時NGO會派發物資,老弱婦孺聯群結隊而來,物資數量有限,你一個壯年獨身男子,實在不好意思和她們爭奪資源。二,做一些小型買賣,如炒i-Phone。三,認識多點朋友,收集他們不要的東西再變賣。」

在香港,每個「難民」每月獲得$1500的住屋津貼,政府會直接將之給予業主,「但千五元能租到甚麼?一定有部分租金是我們自掏荷包。」另有一些指定商戶的食物卷,但平均一天只有約$40面值。有香港市民說他們在浪費納稅人的金錢,John回應:「那香港政府是在浪費我的生命及時間。」訪問期間,他多次表示羨慕記者所擁有的特區政府身份證及護照。「香港護照很方便,出入多個國家均免簽證;不像伊朗那本鬼護照,只有數個國家能免簽證出入,所以我當初才要用假護照出境。香港人很幸運。」

John住在梅窩,以自行車代步。

John多次說,在香港他只是一個局外人。因為沒有被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他不能工作、不能到公共圖書館借書、不能使用康文署的健身室、不能申請銀行戶口、不能考取駕駛執照。他甚至不能去紅十字會捐血--即使他樂意做此善舉。他只能散步,偶爾去球場踢球、自學英文、上教會。他甚少出席社交活動,只去過一、兩次酒吧,因為要消費,沒錢。來港後他沒有再信奉穆斯林,而轉信基督教上教會,教友不時在物質上接濟他。

一年前,他說喜歡及欣賞香港開明的文化及風氣,可以自由選擇宗教、衣著;這裡的食物美味、交通方便、治安良好、人們有禮。然而,那只是從遊客的角度出發;長居下來,他享用不到公民福利及權利,終究只能是過客。一年後的他,因為免遣返申請被拒,覺得香港國際大都會形象都只是表面的東西,在國際公民權利及待遇上一點也不先進及文明。

John說,他同受政治逼害流亡海外的親兄弟們,現時分散在土耳其、德國及英國等地,已取得當地居留權及能正式工作。他指自己在家鄉曾任職消防員及工程師,有兩技之長,絕對可在港正常工作、交稅,成為一個良好公民,「既然香港不想要我,那我也不想留下。我想過去歐洲,但已作免遣反聲請數年仍未獲批,香港政府不讓我走。」

--其實他還有使用伊朗護照到其他國家的選擇。但他說,只要一使用以本名登記的伊朗護照,就會被伊朗政府發現其行蹤,有機會危及安全。因此,他現時必須等待香港政府批出「免遣返聲請」後,方能由聯合國難民署安排移居其他地方。

感情:婚姻不再是美好而神聖的

John曾經在伊朗結婚。來港後,他起初還會與前妻以Skype聯絡,曾建議妻子也來香港做「難民」但她不願意。一年多前,其前妻在伊朗正式入紙申請離婚;從此這段不明不白的等待只是John的事,再也不是兩人的事。

John打趣叫記者形容他英俊且單身,以報導徵友。但他坦言很難在港找到穩定的女朋友,因為很少香港女孩能接受一個某程度上需要照顧、及前途不明的伴侶。

孑然一身,不寂寞嗎?一年前他苦笑回答:「我其實可以找一個香港女孩結婚,以取得居留權。我知道有很多難民也這樣做,但我不想。婚姻應該是美好而神聖的,這樣的動機不純。」然而,一年後他回答:「我查過,《入境條例》第42章指若被發現是假結婚,即使結婚也不會取得居留權。」他終究動了利用神聖婚姻的念頭。

John與妻離婚後現在單身:「單身挺好的,很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