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業界批菜統處輕判貨主避邀佣金 擬報案處理

撰文:陳籽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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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蔬菜業界組織今日(10日)召開記者會,投訴有貨主冒充運輸商名義,偷運蔬菜出市場以避繳佣金。被冒充的運輸商多次向蔬菜統營處反映,惟菜統處輕判涉事貨主停止營業7日。蔬菜業界組織質疑菜統處經理涉違法包庇該貨主,今日擬向廉政公署舉報及報警,並要求漁護署交代。菜統處回覆查詢指,6月已完成有關調查,證實該蔬菜批發商違反行政規例,禁止在市場進行蔬菜銷售,為期7天。

蔬菜業界組織與議員開記者會,質疑菜統處包庇貨主偷運蔬菜出市場,以避繳佣金。(陳籽穎攝)

涉盜用運輸商名義出貨 逃過佣金

香港蔬菜同業聯會王正強表示,在現時的菜統處的制度下,貨主不能自行出貨,必須經運輸商才可將貨物送出市場,整個交易需紀錄於「籮卡」,菜統處會按籮卡收取佣金。

王正強的運輸商「龍記」於3月接獲菜統處查詢,指它提交的「籮卡」紀錄,較實際運出的貨物少。他要求翻查批發市場的閉路電視及展開調查,發現入口字號「和/聯」的員工連續多日借「龍記」運輸商的名義出貨,卻沒有交回「籮卡」,懷疑「和/聯」盜用「龍記」的名義出貨以避過佣金,為期長達8個月。他同月向菜統處投訴,最後菜統處於6月才採取行政處分,禁止「和/聯」在長沙灣批發市場進行蔬菜銷售,為期7日。

懲罰過輕 疑經理包庇貨主

王正強直斥懲罰過輕,並指出行內每個生意人也有數個字號,因此禁止涉事者其中一個字號營運7日,並不會有多大影響。而涉及調查的菜統處市場經理剛好於6月退休,他質疑菜統處刻意拖慢調查,淡化事件。他曾多次要求菜統處報警不果,於是向漁護署查詢,對方只回應指做法沒有問題。

擬集體罷交佣金

他解釋批發市場內不需繳付租金,而是靠佣金營運,佣金亦會用於支援本地農業發展,因此避繳佣金會嚴重影響本地農業。現時每100萬元的生意須繳付6.5萬元的佣金,他預計8個月來已涉及過百萬元佣金,直言若是次成動沒有成效,將會聯同數個業界組織罷交佣金:「原來唔交佣金都得,我做乜要咁傻?」

菜統處:已採取行政處方

菜統處回覆查詢指,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於3月接報後即時調查,並於6月完成,結果證實該名蔬菜批發商違反市場行政規例第31條「任何人士不得欺騙市場佣金」,已根據行政規例、事件的嚴重性及參考過去案例向該名蔬菜批發商採取行政處分,並發信通知其禁止在市場進行蔬菜銷售,為期7天。

處方指,市場已因應上述個案修訂指引,加強閘口監察機制及查驗出貨記錄,以減低同類事件發生的機會;處方又會不時檢討和更新市場行政規例,包括對違例者的行政處分罰則,如有需要會進行適當的修訂。監管菜統處的漁護署亦回覆指,已收到菜統處調查完成後向署方的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