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芭蕾舞團首席舞蹈員張思園 稱工傷向舞團索償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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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多場公演「擔正」的香港芭蕾舞團首席舞蹈員張思園,入稟高院向香港芭蕾舞團索償,指由於舞團的疏忽,令她3年前在葵青劇院因工作受傷,惟入稟狀沒有透露索償金額和受傷詳情。

張思園因工傷向舞索償。(張思園微博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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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張思園,2015年初正式晉升為香港芭蕾舞團的首席舞蹈員,被告則為香港芭蕾舞團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她於2015年2月26日在葵青劇院工作時,疑因舞團的疏忽或違反僱員合約,令她受傷。

曾演《天鵝湖》及《杜蘭朵》

張思園2006年畢業於北京舞蹈學院,同年進入中央芭蕾舞團。她其後於2010年成為香港芭蕾舞團的獨舞員,曾擔演《唐吉訶德》、《天鵝湖》第三幕、《杜蘭朵》及《胡桃夾子》中的主要角色。

另外,張在海外及內地亦獲得不少獎項,如2010年保加利亞瓦爾納國際芭蕾舞比賽女子青年組銀獎、2006年全國桃李杯舞蹈比賽少年甲組銀獎等。

案件編號:HCPI 1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