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案】梁曉暘就妨礙立法會人員罪提上訴 遭終院駁回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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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參與反東北撥款示威者,不滿在事件中控及被裁定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成,今(10日)在終審法院就這罪名提終極上訴,但遭終院駁回,法官將稍後以書面下達判詞。
上訴人梁曉暘,他的律師今陳詞時指,警方當日進入立法會執法前,未獲立法會主席邀請,如未有簽下行政指令授權等,認為警察當時非「立法會人員」,認為控方指控梁的控罪並不成立。
惟終院法官在聽取梁的律師陳詞後,毋須控方回應,便即裁定梁的上訴被駁回,並會稍後下達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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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被告有就新定罪提上訴
梁與另外12名示威者,因參與2014年6月的示威,企圖強闖當時正在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的立法會,13人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梁另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成。他們被定罪後原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去年上訴庭改判他們全部入獄13月,眾被告已就新判刑提出終極上訴,案件正在排期。
案件編號:FACC 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