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聾人協進會會員 指4百萬善款去向不明 入稟求免兩高層職務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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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歷史最悠久的聾人組織,香港聾人協進會以及兩名高層,日前被該會會員入稟高等法院,指控他們未有根據會章交出協會的財務報告,而會方籌得的400萬善款亦去向不明,故入稟要求免去兩人在會中資格,並賠償因他們的疏忽而導致協會的所有損失。

多名聾啞人士對協會帳目起疑。(資料圖片)

原告人為該會會員梅勇潮,被告人則為香港聾人協進會、該會執行委員會會長劉麗芳及諮詢委員會主席麥海華。

梅在入稟狀指,兩人於2017年的會員大會上未有公開協會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期後又將曾質詢被告的會員遂出協會,原告曾就此向協會查詢,惟協會拒絕回覆,原告現控告協會涉嫌殘疾歧視,又要求除去兩人在會中的資格,並賠償因他們的疏忽而導致協會的所有損失。

案件編號:HCA1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