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社工.政策分析】從撥款見政出兩門 證深層次問題未解決

撰文:杜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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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臨臨懷疑被父母虐打致死,引起全城熱議,各界要求要關注照顧學童、防止虐兒;社會反思學校和前線社工要負上把關責任,最新公布的《財政預算案》,落實「一校一社工」成為不爭事實,最終政府分別從獎券基金撥款5.04億元,為幼稚園推先導計劃;教育局則從經常性開支中撥款約1.38億元,加強及優化公營小學資社工及輔導服務。
財政資源問題透過「揼水」解決,但細心分析,有關撥款來自來兩個不同部門,正正揭示政府在處理虐兒問題,無統一部門應對。另外,今次解決虐兒的力度,亦不比當比當年推行中學「一校一社工」盡心,因處事由當年不論「學校的 性質及學生人數 」,卻變奏成昨日宣布的「全面落實『一校一社工』,不宜鐵板一塊,不希望有長官意志」;甚至社福界有聲音形容,所謂政策,原來只有錢。
事實上,當年實行中學「一校一社工」的時任社會福利署署長,以及近來為虐兒發聲,指示勞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會馬上研究完善機制,以保護孩子免受傷害的,同為現任特首林鄭月娥。

財政司長陳茂波昨宣讀財政預算案,冀長遠小學可達至「一校一社工」。(羅君豪攝)

由兩個政策局研究的完善機制,最終由獎券基及教育局經常性撥款,合共6.42億元款項打響頭炮,然而最新公布的只有款項,無觸及更多具體細節。其中小學方面,學校可選擇外購駐校社工服務;學校直接聘請一位持有學位的註冊社工;或學校可維持現有做法、繼續聘請學生輔導教師。

至於幼稚園,政府消息人士則表示,傾向以非政府機模式合作進行,但具體安排、社工與幼稚園學童比例、甚至哪一區先行,並無具體方案,與之前傳出有一至兩區選擇學校作試點,明顯存在很多問號。

中學「一校一社工」於2000/01學年推出 社署為社工辦先導課程

然而,同為「一校一社工」,最先於2000/01學年正式於中學推出時,並非如此處理。政府當年在非政府機構和各學校的大力支持下,在營辦青少年服務的非政府機構以及外展社工隊、兒童及青年中心和溫習閱覽室調配資源,為每所中學提供一名學校社工;為讓新加入學校的社工有足夠的時間作好準備,當年社署甚至為學校社工舉辦先導課程、與非政府機構舉辦經驗交流會。

當年有關政策正式推行,正是林鄭月娥出任社會福利署署長。

在中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時,曾強調不論學校的 性質及學生人數 ,為每所中學提供一名全職的駐校社工。(資料圖片)

翻查當年政府提交予立法會文件,甚至有一句形容:「『一校一社工』政策的精神 ,是不論學校的性質及學生人數 ,為每所中學提供一名全職的駐校社工。額外的服務需求 ,會由社區服務提供。」

羅致光:幼園學生數字異很大 「一校一社工」並不公平

然而,事隔多年,現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卻曾撰寫網誌指,「在幼稚園推行『一校一社工』的要求,由於幼稚園學生數字差異很大,由50多至500多人。若『一校一社工』並不公平,亦不合運用公帑成本效益的考慮。」他指,如何推行為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要循序漸進,才是道理。說法與當年的說法相反。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網誌,文章題為「由保護兒童說到『長官意志』」。(網頁截圖)

消息人士:小學不宜鐵板一塊

至於小學,為何不能參考中學模式,由社署派社工到小學提供服務?消息人士昨日指,小學支援輔導服務與老師關係密切,要考慮情緒行為問題,而青少年需要的支援與小學有別,由(小學)學校購買服務,關係更直接、密切及適切,切合到小學需要;消息人士甚至形容,「未有時間表全面落實『一校一社工』,是不宜鐵板一塊,不希望有長官意志,學校可自選合適模式。」

同是「一校一社工」,如今變成「不合運用公帑成本效益」以及「不宜鐵板一塊,不希望有長官意志」;究竟政府有多大決心保護兒童,防止虐兒?難怪有社工認為「無加到人手,只係撥錢取替部份現有輔導人員」,並且批評現時情況只餘下錢。

只有錢、無訓練,政策更政出多門,幼稚園由社署的獎券基金負責;小學則由教育局負責;不免令人聯想到與臨臨悲劇發生後,學校與社工互推責任的一幕。若要前線做好把關,相關的政策局是否應有所協調,而非各自為政,繼續把稚兒生命作為推搪卸責的「籌碼」呢?

踏出一步  社工:「有好過無」

然而無論如何,政府總算踏出第一步,大埔浸信會社會服務處助理社會服務協調主任孫美琦則形容,現時的試驗計劃是「有好過無」,為設立幼稚園駐校社工走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