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男工人認找男童洩慾 報告指有孌童傾向 被判囚8年8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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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男工人3年間7度非禮一名小學男生,包括觸摸男生陽具、為男生口交及企圖肛交,男生前年向友人透露遭人侵犯始揭發事件。地盤工被捕後再透露於去年非禮另一男童,保釋期間卻3度威脅他不要指證他。地盤工早前承認11 項控罪,法官今(1日)判刑時斥責被告長期侵犯男童,其心理報告顯示他對兒童有特殊的性癖好,並認為他需要接受心理治療,判他入獄8年8個月。

被告余振勝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企圖肛交等11項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余振勝(47 歲),本身亦有一名18歲兒子,他早前承認非禮、企圖與16 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向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11 項控罪。

報告指被告有心理問題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對男童使用暴力,而男童感不舒服時,亦沒有迫他,其精神科報告顯示他有心理問題,不懂處理其賭博及壓力問題,如接受心理治療,可望不會重犯。而被告的兒子亦因本案而拒絕見被告。

一受害人至今仍未走出陰霾

法官判刑時指,指其中一名受害男童現年13歲,已不受事件影響,毋須接受心理治療,惟另一人現已17歲,但仍未走出陰霾,並感困擾,仍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法官又指,被告與受害男童年紀差距30及34年,他案發時明知後果,而他的重犯機會中等,同意他需接受心理治療。

受害人每周為被告按摩

案情指2011 年至2012 年間,就讀小四的事主X 認識被告後,獲邀到其家玩遊戲及留宿。X 突遭同睡一牀的被告觸摸陽具近一小時,被告給了50 元予X,要求他不要告訴他人。

自該年起,X 每星期都會為被告按摩,亦會脫去衣服讓被告觸摸陽具及手淫。被告曾為X 口交,X 後來因陽具痕癢需看醫生。被告亦曾嘗試與X 肛交,惟遭X 拒絕。X 升讀中學後便與被告斷絕來往,直至2016 年底,X 向女友人透露上述事宜揭發事件。

聲稱失婚後寂寞找男童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因離婚後感寂寞,故玩弄男生陽具,又透露他曾非禮另一名男生Y。被告獲准保釋,惟其間要求Y 不要向警方落口供,又威脅Y 會找人毆打他。當時12 歲的Y 沒有理會,並向警方指去年1 月到被告家留宿期間,遭被告觸摸陽具,並見被告在牀上手淫。

案件編號:HCCC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