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市建局前總監倡訂新樓租盤比例 解決中產居住問題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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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輕專業人士組織今日(2日)舉辦論壇,探討土地供應及樓價的關係。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指出,本港空置單位情況嚴重,建議賣地前可要求大廈有一定比例的出租單位,以增加租盤數目,解決中產無力置業問題,「讓他們(中產)可以先租樓,不用追趕樓市,直至有一日樓市下跌,才考慮置業。」

譚小瑩建議賣地前可要求大廈有一定比例的出租單位,以增加租盤數目。(資料圖片)

建議增加租盤數目

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在會上指出,由於樓價不斷攀升,發展商以「擠牙膏」方式出售單位,令利潤可隨樓市上升,但現存有約9,000伙一手單位空置,發展商未有出售。

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倡議賣地條款列明必須有部分單位供出租用途。 (資料圖片)

她指出,現時有數十萬人租住單位,建議政府賣地前可要求落成後有一定比例的出租單位,以減少空置情況,租金或會因而下降,市民亦不用急於買樓。她承認,此舉或會推高樓價,但強調解決中產的住屋需求更重要。她又說,希望此建議可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若沒有選擇,就好似今日不買樓,明日便因樓價不停升、錯失買樓機會而世界末日,自然令樓價、賣地價格不斷升。」

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  黃遠輝:我並非法律人士

另外,本土研究社成員林芷筠指出,根據《基本法》,若政府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農地,政府會對業權人作出賠償,並不會違反私有產權或基本法。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會上回應稱,不應再就上述的法律條文仔細討論,他強調自己並非法律人士,只知法律會令選項增加不確定性。

林芷筠亦對公私營合作發展提出質疑,擔心方案會助長大型發展商,卻收了小業主的土地建路或起基建。黃遠輝強調該選項只是建議,又稱公私營合作必須「公道」,他反指:「今天我們也不知那些地在哪兒,又怎會出現這些情況呢?」民間土地資源專家組成員黎廣德指出,即使政府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地,並被業權人司法覆核,最長的處理時間僅一年。

最多人支持發展棕地

舉辦論壇的「躍動菁專」,即場對130名出席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25%受訪者認為發展棕地最有效解決房屋問題;其次則為維港以外填海,支持者達22.2%。

同時,有43.1%受訪者贊成以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排第二的則為加強版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另外,有逾四成人認為,未來房屋供應比例應以居屋為主,又認為樓價高企與炒賣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