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百呎納米樓成風 譚小瑩早預見 規定市建局重建單位最細260呎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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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形容,這一代的香港人「住得細、住得貴、住得擠」,要解決房屋短缺的問題,就要從土地供應著手。面對樓價高企,發展商「將貨就價」,推售細至100餘呎的納米樓。曾任市建局行政總監的譚小瑩接受《香港01》專訪時透露,早於4年前便看到單位愈建愈細的大趨勢,決定在發展協議內訂明單位面積最細不可少於260平方呎,「如果沒有(限呎),可能低至150至160平方呎都有,所以我覺得(市建局)是做得好。」市建局回覆《香港01》表示,該局於2011年開始研究限呎的可能性,至今已有14個項目與合作發展商訂下相關的限呎協議。(系列之四﹒完)

市建局於2016年推售資助房屋「煥然壹居」。(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近年不少發展商推出劏盤應市,面積之細令人咋舌,由面積只有152平方呎、另設約80呎平台的佐敦「Ava62」;至最細單位只有128平方呎的屯門新盤「菁雋」,面積幾乎與一個車位無異。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此類的「劏盤」脫離市民真正的居住需要,期望政府在賣地中加入「限呎」條款,然而,發展局局局長黃偉綸於今年的賣地計劃中表明,政府無意推「限呎」,避免推高樓價。

譚小瑩透露自己任職市建局期間,與員工一同商討應在發展協議中加入最細單位不可少於260呎的限制。(歐嘉樂攝)

事實上,作為公營機構的市建局,由2014年起便與發展商合作項目的發展協議內已訂明,重建單位的室內實用面積,扣除露台及工作平台外,最細的單位不可以少於260平方呎。

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接受訪問時表示,當年已留意到不少新樓盤單位愈建愈細,與一眾同事商討後,參考香港各樓盤的單位佈局,例如長形、方形的面積大小,於是制訂出重建單位的實用面積,扣除露台、工作平台,規定最細單位不能少於260呎,「無論如何也要劃條界線,(單位)不可以太大,260平方呎當時覺得可以,現在也證明了是可以。」

現時有不少私樓樓盤的單位面積小至100呎。(資料圖片)

她續稱若然在協議內訂明最細呎數,能預想現時的單位可能細至160平方呎左右,「所以我覺得是市建局做得好的地方。」

市建局早前以破紀錄高價、每平方呎近2.4萬元收購位於西營盤的舊樓,被問到會否預料日後當局會「賣貴樓」,譚小瑩就指港島區的樓價高,相信市建局也是採用既有的計算準則,「他(市建局)也不能夠強硬壓低收購價。」

市建局:至今有14個項目訂下最細單位面積市建局回覆《香港01》表示,局方於2011 年起研究,及至2014年起與合作發展商簽訂最細實用面積的協議,主要是考慮到此類單位需有足夠空間擺放洗手間、煮食爐及雪櫃等基本設施。最早推出的項目,其限呎單位不可少於300平方呎(包括露台和工作平台),及後13個項目則不可少於260平方呎,(扣除露台和工作平台),項目分別位於深水埗、馬頭角、筲箕灣、大角咀、中西區和旺角,大部份仍在規劃或興建階段,未在市場上出售。此外,啟德煥然壹居及馬頭圍道╱春田街的兩個資助房屋項目,亦會限呎推售。該局會視乎市場上的需求,適時檢視最細單位的呎數下限。

除了市建局外,有政府作為大股東的港鐵亦有興建限呎的單位,據港鐵回覆《香港01》,港鐵物業發展項目的招標條款中,已對單位面積設有要求;亦提供不同類型和面積的單位。

系列之一:專訪譚小瑩:收地較公私合營更公平 法例賦權政府處「不敗之地」​

系列之二:評曾鈺成智庫提公私合營「好理想化」 譚小瑩:設諮詢架構增信心系列之三:天水圍公私營合作 發展受限 保地產商利益被詬病

早前有消息指政府正研究於港鐵上蓋興建公共房屋,小蠔灣車廠是選址之一。(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市建局曾於2016年將位於啟德的煥然壹居部分單位用作資助房屋出售。(資料圖片)

市建局有財政目標 難建公屋

近月有傳媒報道,港鐵與政府正研究於車站上蓋建公營房屋,市建局作為一間公營機構,是否亦有責任興建公營房屋,但譚小瑩對此有保留,因為根據《市區重建條例》,市建局並非不可建公營房屋,但就有清楚寫明需要謹慎處理財政,政策上要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意味著局方財政上不可虧損,「你要我起公屋有甚麼所謂,但我收地的錢,誰給我?你(政府)給我錢吧。」

市建局曾於2016年將位於啟德的煥然壹居部分單位用作資助房屋出售,譚小瑩形容該次僅是機緣巧合,該項目本來是預留於受重建影響的業主「樓換樓」,「並不是市建局有心去興建資助房屋。」

她提醒若然要在重建項目興建公屋,所付出的成本可謂非常高,政府和市民均需認真考慮清楚,是否值得動用龐大公帑去興建公營房屋。

上文節錄自第116期《香港01》周報(2018年6月19日)《公私營合作方案難尋社會互信 譚小瑩:收地符合公益 毋懼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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