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花園管理公司非法排放污水至山貝河 被判罰一萬元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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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錦繡花園將未經妥善處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山貝河,負責管理屋苑污水處理廠的錦繡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今日(7日)被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指,今年二月,突擊巡查位於元朗錦繡花園內的污水處理廠時,發現該廠正排出呈淺啡色且混濁的污水,並經附近河道流入山貝河,造成水質污染。環保署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證實其多項參數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所訂標準,其中大腸桿菌含量更超標67倍。
經蒐證後,環保署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牌照持有人錦繡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當局又指,該公司已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包括進行檢查、維修及更換損壞的零件,並恢復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作。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未經妥善處理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病毒、細菌或病原體,直接排放至附近河道,會污染水質及對公眾健康和環境衞生構成威脅,故提醒《水污染管制條例》持牌人,必須確保其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作,嚴格遵守牌照訂明的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及要求,違者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