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風波】調查委員會報告狠批持份者集體失職 居民受害至深

撰文:馮普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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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狠批持份者集體失職。(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公佈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去年於多個公共屋邨發現食水鉛含量超標,主要原因是在建造食水水喉系統時使用了含鉛焊料。報告又指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未能防範在供水系統中使用不合規格焊料。

報告狠批:典型的推卸責任

報告引述專家證人土木工程師李行偉教授指,導致公屋屋邨食水鉛含量超標的主要原因,是喉管駁口及裝置存有的大量鉛沉積物被釋放出來所致,又認為使用過度含鉛焊料或工藝欠佳,都會把含鉛焊料引進喉管駁口內。

委員會指看到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未能未能防範在供水系統中使用不合規格焊料,而現時表面上現有一套完善的多重屏障審查制度,但狠批實際上已淪為紙上制度,各方將責任轉移給別人屬「典型的推卸責任」。由於所託非人,最終的結果就是居民受害至深。

首先發現食水含鉛的啟晴邨,事隔近一年,仍有不少市民要到樓下取街喉水。(陳惠康攝)

水務署被批規管方式並不有效

委員會批評,就遵從法例的要求上,水務署倚賴持牌水喉匠和認可人士,認可人士卻倚賴持牌水喉匠,而持牌水喉匠則倚賴水務署的最終檢查,整個過程最終成為一個「失效的循環」。委員會認為,水務署獲法例賦予權力,必須承擔保證水質的最終責任,事實亦證明水務署期望其他持份者會善盡職責的規管方式並不有效。

報告又建議檢討現行法例框架及規管制度,包括是否需要分開水質監管者及供水者的角色,亦應設立獨立組織監察水務署表現及香港水質。而水務監督或水務署亦應維持一套穩健發牌或登記制度,包括檢討現時不論誰管安裝工程規模大小,均可由個別持牌水喉匠獨自負責的安排是否穩妥;及考慮是否書要強制要求持牌水喉匠持續進修,作為牌照續期條件之一等。委員會亦指政府應主動為所有公屋屋邨再安排食水測試,並須收集靜水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