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打女友案 女友不願分手遭掟出走廊 因深愛對方未報警
男警疑自覺比不上女友的朋友,遂提出分手,女方卻不情願,二人在這邊緣時期,男方涉嫌不止一次在醉酒下對女方動粗,不但用意粉「質」女友,又掌摑及掐她的頸,更擲她出走廊,又試過在街上把女方推向鐵閘,女方暈眩倒地,被告卻不顧而去。男警否認指控,案件今(16日)於九龍城法院審理,女事主供稱,她因為深愛對方,又怕影響被告事業,故多次被襲均未有即時報警。
被告余展宏(35歲)被控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6月1日及10月13日,在黃大仙鳳德邨住所襲擊女友黃綺婷(24歲);另於同年7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路僑豐大廈外襲擊她。
指被告曾給事主一萬元求分手
女事主黃綺婷(24歲)供稱,她前年5月與被告余展宏(35歲)成為戀人,關係穩定,每星期有兩三天會去被告家過夜。她謂,去年5月30日與朋友出海遊玩,被告自感不及黃的朋友,遂在接她下船時提出分手,並說沒什麼可作補償,把剛提取的一萬元現金作分手費。黃稱她不是重視物質的女人,一直支持被告,並相信他有能力發展事業,不會輕易放棄這段感情。
女事主示弱求留住被告
翌日下午,她裝作搬走,實則帶了兩本自製相簿,希望打動對方。被告收到通知趕回家,黃指見他受感動心軟,雙方再談感情及未來時開始激動。黃說她一直示弱,想留住被告,被告卻開始喝威士忌。她指雙方先口頭爭執,被告突激動站起,把意粉「質」向她,摑她兩邊面,再用雙手掐頸數秒。
被告喝酒後把女友掟出走廊
她說被告其後開門叫她走,但她不肯,被告就抱起她,將之擲出走廊,以致其膝蓋及小腿擦損疼傷。黃稱,被告冷靜後,抱她入屋,她當晚留低過夜,兩人復合。她透露以往曾因爭執報警,知被告已入警隊10年並想晉升,怕影響被告事業而沒報警,也沒看醫生。
疑女友遭陌生男望又起爭執
黃稱,同年7月10晚至凌晨兩人到尖沙咀酒吧慶祝8個月至凌晨。她透露被告有乙型肝炎,希望被告戒酒,並認為當晚可勸對方少喝點,惟被告仍然喝下不少杯中物。出酒吧後,兩人去買湯,等外賣時,被告指兩陌生男子「𥄫」黃,起口頭爭執,雙方開始動粗,黃勸阻陌生男子,期間把被告贈予的一束玫瑰擲地。
怕影響被告未有報警
黃說,被告誤以為她幫外人,拉她到一大廈,扯她頭髮把其左臉撞去店舖鐵閘。她謂當刻暈眩倒地,並流鼻血,被告跑走,有一對情侶走來協助。她眼鼻、面頰疼腫,怕影響被告事業沒報警,只拍下傷照傳給被告。
黃說,最初不打算看醫生,但左眼痛且看到黑點,後按被告提議到醫院求診,並向醫生稱自行弄傷。
被告錄音認打過事主
主控不禁問黃為何又再與被告和好?黃說:「因為我愛佢。」控方問兩人有無就動手之事商討,黃指要求被告必須向他的家人說明他如何對待黃,被告也傳了錄音。庭上播出被告與其母親的對話,被告坦承「打過婷婷(事主)」,又指他「飲酒飲到癲左」,並承諾不會再犯。她認為被告向家人承諾,也是對她承諾,並認為其家人會保護她及看管被告。
聆訊下午續。
案件編號:KCCC130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