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斥社署監管院舍不力 倡改善人手比例及增設多個專業職位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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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乏院舍涉及院友傷亡事件,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更直斥社署對安老院舍執管寬鬆。有團體批評,社署監管院舍不力,若只按社署牌照科監管及警告,卻不大幅修改院舍人手要求,將無法改善院舍的違規問題。
然而,現時法例沒有要求院舍聘請其他專業人員,團體建議政府應改善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人手,如增設物理治療師等,以支援院友護理等。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斥社署監管院舍不力。(工黨圖片)

社署於去年成立「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檢視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部分條例,惟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批評,社署對安老院舍執管寬鬆,並要求改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今(16日)指出,社署監管院舍不力,倘若單以社署牌照科監管及警告,不大幅修改院舍人手要求,將無法改善院舍的違規、照顧不善,以及虐待問題。

然而,法例亦沒有要求院舍聘請其他專業,以支援院友護理、復康、生活等需要,不少屬高度照顧院舍的人手比例,僅合符現時法例的最低要求,甚至簡單的起居照顧亦見人手不足,更惶論可於院友生活上提供適切護理或復康支援。

小組建議,若一個六十人的高度照顧院舍作比例計算,院舍應具有1名物理治療師、1名職業治療師、1.5名護士、1名社工及2名配藥員,作最低的人手要求;同時亦倡增加護理員比例至1比20,使院友能有更適切的照顧,避免院舍因人手不足問題,導致不合理情況發生,如束縛院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