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警員婚禮多名督察級人員持劍 惟服飾配搭不當 警方:會跟進
警隊近日流傳一張同袍婚禮上的合照,12位督察級人員擔任持劍人,簇擁一對新人新郎官都身穿警隊禮服,場面歡樂。但有消息指,相中人的警察禮服配搭不當,指他們不尊重有關要求,包括行劍禮應配指定禮服、部分卻戴貝雷帽、女警制服的「天線」無扣上腰帶位等。警方回覆《香港01》表示,警隊就人員的服裝及儀容,有相關的程序及指引,警方會作出跟進。
督察級以上人員獲高層批准可行劍禮
據知,新郎或新娘子是警隊督察級或以上的人員,可行劍禮但須獲高層批准,可邀請6至8位同袍穿警隊禮服為劍手。據程序手冊,一般而言,在一些正式場合如大會操、升旗禮等,以及獲處長批准的場合,均可以穿禮服;如穿著宴會制服,不得入酒樓、酒吧、酒吧等公眾娛樂埸所,除非有關宴會是在上述地點舉辦。
只有PTU、EOD可佩戴有連布墊的軟帽
警隊共有3款常規制服,包括警隊工作服、禮服及全套禮服。按明文規定,不同階級有不同的禮服要求及配備。如只有警察機動部隊、特警隊及爆炸品處理課,可佩戴有連布墊小型警章的藍色軟帽,制服並須束褲腳,有彈繩束腳。
警署警長以上職級人員的男警禮服包括︰白恤衫、藍色的外衣及長褲、黑色的領呔及短襪、黑皮鞋、橫直皮帶、警帽連警章、金屬職級章連鈕、警笛及警笛繩等。女警方面,特別列明要穿38毫米橡膠後跟黑鞋、有布帶等;而在佩戴長劍時,長褲取代裙,並配橫皮帶、不須直帶。
而全套禮服更講究,如以男督察級而言,最大特點便是藍色長褲的褲邊會縫上淺黃色直間帶,配黑鞋襪等,並有警帽連警章、橫直皮帶及職級章。同樣,女督察的全套禮服所穿的藍色裙,裙邊會縫上淺黃色直間。
有警務人員表示,申請獲批准後穿著禮服出席同袍婚禮是常事。有退休高級警司表示,他看過有關相片後估計,並不是正統劍禮,只是一齊拿劍影相,但認為不少年輕的紀律部隊人員對傳統劍禮認識不深,只是為祝賀同袍自願幫手,「難得仲有人記得。」。
根據《警察通例》第15章,警務人員不得改變警方所發給的制服或衣著,除非獲得警務處處長的批准,據了解,制服、配備與裝備均按照警察物料詞匯表所載的級別發給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