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涉未交選舉申請書 馬金泉否認控罪 想傳馮驊出庭作供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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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報名參選去年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補選的退休牙醫馬金泉,被指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被控1項 「提交選舉申報書」罪,案件今(15日)在東區法院提堂,馬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5月6日開審,期間他准繼續以1千元保釋。馬庭上表示,有意傳召選管會主席馮驊,以及時任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在審訊時作供。

被告馬金泉是一名退休牙醫。(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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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參與港島區補選

65歲被告馬金泉,報稱退休。被告被控於去年5月15日,身為2018年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補選的候選人,沒有按法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根據資料,被告於同年1月向香港島地方選區補選的選舉主任交提名表格,但因他的提名人數不足,提名其後被裁定無效。

被告想傳召馮驊等作證

控方表示,案件現有4名控方證人,包括選舉事務處職員。此外,本案涉及約120頁的文件,以及兩份警誡供詞。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表示有意傳召選管會主席馮驊和時任港島區選舉主任的鄧如欣。

案件編號:ESCC6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