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旅客走私20公斤乾海馬抵港 判囚四個月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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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歲旅客於去年8月從莫桑比克馬布多走私20公斤乾海馬到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今日(27日)被判處即時監禁四個月。

一名旅客因走私乾海馬,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罪名成立,今日(三月二十七日)被判處監禁。圖示海關人員在其行李發現的乾海馬。 (漁護署提供)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一名58歲女子從非洲國家莫桑比克首都馬布多出發,經南非於去年8月6日抵達本港。海關人員在其行李內發現約20公斤乾海馬。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名女子非法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她於本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今日以六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被告即時監禁四個月。

發言人續指,海馬屬《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於香港受《條例》規管。《條例》的罰則已於去年5月1日修訂並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旅客因走私乾海馬,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罪名成立,今日(3月27日)被判處監禁。圖示海關人員在其行李發現的乾海馬。(漁護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