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4月警方檢控逾8500宗駕駛時用手機個案 較去年同期增15%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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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者在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導航、或與其他人通訊的情況越趨普遍,但亦容易分心引致交通意外。運輸及房屋局指,警務處於今年首4個月,就駕駛者在駕駛車輛時手持或「挾膊頭」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採取8574宗執法行動,較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達15%。

警務處於今年首4季,就駕駛者在駕駛車輛時手持或「挾頭式」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共檢控8574宗,較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達15%。(資料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29日)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指警方去年就駕駛者在駕駛車輛時以手持,或放置於其頭與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或電訊設備的執法數字,當中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傳票及拘捕的數字為25,712宗。而今年1月至4月則錄得8,574宗,數字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幅15%。

第二季推宣傳片 提醒駕駛者專注

為宣傳道路安全意識,當局指已於今年第2季推出新一輯宣傳短片,當中包括提醒駕駛者專注駕駛。此外,運輸署會透過與運輸業界的定期會議,呼籲商用車司機在駕駛車輛時保持專注及避免使用流動電話等裝置。

警方會繼續透過「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以加強打擊與不專注駕駛有關的罪行。(資料圖片)

當局表示,警方會繼續透過「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以加強打擊與不專注駕駛有關的罪行。運房局強調,政府明白駕駛者對使用手提電話有實際需要,例如查看導航資訊等,故此政府正研究相關限制對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以及規管、執法和其他的相關細節。在擬訂具體建議後,政府會諮詢不同持份者及立法會的意見。

局方提醒司機駕駛時應專注駕駛,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如果駕駛者在駕駛時,使用手機而影響駕駛,無論有否釀成交通意外,該駕駛者或已觸犯有關「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的罪行;同時,駕駛者手持或放置於其頭與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電話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