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見家長趁機爆竊女友家 翻版鄭俊弘被斥玩弄女性 判囚3年半
貌似歌手鄭俊弘兼職侍應,與比他年長6歲的女地產經紀發展「姐弟戀」,但在相戀的短短一個多月間,兩度趁女友在酒店沐浴時偷其信用卡,並「碌卡」購買六部iPhone轉售圖利。此外,他又藉「見家長」為名施調虎離山計,相約女友及其雙親外出晚膳,自己潛入女友家爆竊,得手翌日更旋即向女友提出分手。男侍應早前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爆竊等五項罪名,法官引述其背景報告指他玩弄女性,欺騙她們,判斷他即時入獄3年半。
被告陳啟銘,22歲,今透過辯方大律師再次向前女友及其家人道歉。
有20案底 愛買名牌賭博玩女人
法官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過去曾有20個案底,2015年11月在勞教中心獲釋,形容被告無心向學,自中三畢業後生活靡爛,他愛好購買名牌、賭博、玩女人、吸煙,碌爆信用卡,父母每次代他清還欠款,直至無能力為他償還債務,被告開始訛騙他的朋友,尤其女性朋友。
法官認為被告今次違反女友對他的信任,更有計劃地相約女友和她雙親在香港島另一邊上環晚膳,然後自己無出現飯局,取了女友的門匙,潛入女友爆竊,判處他即時入獄是無可避免。
趁女友沐浴偷卡買六部iPhone
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1月初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結識28歲女事主,兩人不久便相戀,間中到酒店過夜。1月15日及2月1日,被告趁事主在酒店沐浴時偷取其信用卡,購買六部iPhone。
及至2月15日,被告聲稱想與事主的雙親食晚飯,相約在上環用膳,不過,被告當晚卻未有現身,反而到事主位於太古城住所,利用事主的鎖匙進入單位,偷去一手提電話、18封合共1800百元的利是、四隻每隻價值約6000港元的手錶,以及一隻價值3000港元的玉戒指,而被告和事主在爆竊翌日分手。
蘭桂坊相遇 女事主報警
警方接報調查,翻看大廈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晚6時44分進入該大廈,並於8時許離開。事主於3月25日在中環蘭桂坊重遇被告,即通知警方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案中價值七萬多元的贓物大部分已轉售。
案件編號:DCCC 5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