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車安全帶未能繫穩 海關檢控罰6.6萬 另有玩具沙鏟易引致窒息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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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將至,海關提醒家長為子女選購玩具時切記留意產品安全。海關今年首6個月共接獲37宗有關產品安全的舉報,較去年同期下跌35%,當中兒童產品及玩具佔16宗。海關消費者保障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陳國基提醒市民選購時,宜參考產品的安全提示和使用方法,應盡量避免購買含有尖角、利邊,或容易令兒童窒息的產品。

海關消費者保障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陳國基表示,嬰兒手推車未能通過多項安全測試。(張美華攝)

陳國基表示,海關今年檢控鰂魚涌一間連鎖百貨公司,因其出售的一款沙鏟玩具面積較大,能夠覆蓋兒童的口鼻,有機會令兒童窒息,違反玩具安全標準規定,今年6月被海關罰款1.3萬元。

一款嬰兒手推車安全帶未能繫穩嬰孩

另一宗個案則涉及鰂魚涌另一間連鎖百貨公司,出售一款不安全的嬰兒手推車,該款手推車未能通過多項安全測試,海關人員主要發現其安全帶過高,未能安全繫穩嬰孩,兒童容易從安全帶滑出。

陳國基亦指出,手推車的前後輪亦未能以一個步驟作出同時鎖定,手推車亦未有按法例規定,列出雙語標示;有關百貨公司於去年12月被判罰款6.6萬元,23輛總值7.94萬元的手推車全數被海關充公。

有玩具木琴所發出聲音分貝過高,不符合安全標準,可能造成兒童聽覺受損。(張美華攝)

其他已檢控個案包括有玩具木琴所發出聲音分貝過高,不符合安全標準,可能造成兒童聽覺受損;有零售商店出售欠缺電池裝置資料的塑膠燈籠,違反安全規定;亦有兒童泳衣不合乎國家標準,其泳衣設計含有鬆脫的繫帶,有機會纏繞兒童頸部。海關提醒,部分玩具組件可能過大,容易被小童蓋面引致窒息。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玩具產品必須有中英文警示或警告,亦須列出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全名,並限制產品塑化劑含量。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