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奧運標誌限制多 亂用宣傳吸客隨時違法
里約奧運星期六揭幕,不少商家藉著奧運狂熱,推出不同優惠,如平價巴西機票﹑折扣電視機及運動物品等,但原來稍有不慎,相關廣告就可能構成非法使用奧運標誌。根據奧委會規定,如非奧運會的特約贊助商,或未經奧委會認可,不得在商業活動中提及奧運,或使用其標誌作宣傳,否則會觸犯版權問題。香港01記者就發現,由電視機、機票、以及內衣的廣告,都涉嫌未經許可使用奧運標誌。有商店更收到奧委會警告信,立即將違反版權的廣告,即時下架。
香港商家疑觸犯規定
《香港01》記者在網上搜尋,發現一間文具店推出奧運折扣優惠。它以觀看里約奧運為賣點,特價售出投影器和電視機,在廣告內將奧運五環轉為黑色,更寫上「Rio 2016」。記者向該文具店負責人查詢,是否獲奧委會許可使用奧運標誌,連日來未獲回覆。
而有網上旅遊產品公司在奧運前夕,推出巴西特價機票,在廣告上使用了奧運五環及里約名勝古蹟。記者向該公司查詢是否獲得授權時,職員指是設計廣告的同事有疏忽,未察覺到有版權問題,但強調公司完全尊重奧委會規定,認為奧運4年才舉辦一次,相信許多商家都會誤侵版權,是無意之失。後來,該公司收到奧委會電郵警告信,要求馬上撤換廣告。該公司立即將廣告下架。
另外有些內衣公司,以倒數奧運為由,在公司網上專頁張貼廣告,推出減價產品,得到8百多個讚好。相似情況發生在不同的地方,有內地高爾球場以慶祝高爾夫球重返奥運為由,在指定期間推出價格優惠,吸引顧客光顧,而且更利用里約奧運的標誌,令人認為雙方正合作。
香港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指,若涉及商業交易而使用與奧運相關的事情作宣傳,奧委會確有權控告商家侵權,無情可言,「奧運宜家係一個生財工具,建立咗咁耐嘅品牌,標誌都註冊,無可能俾你用。」但他認為奧委會沒有時間逐一追查,因此小商家不用過慮。
奧運主辦國管制嚴格
過去多屆奧運,主辦國都有嚴格管制商家使用奧運標誌。中國於2002年就頒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規定若未得奧組委許可,任何人不得把奧運標誌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等;更不得用於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演出以及其他商業活動。若觸犯規定,會被罰款。
而在2012英國奧運期間,曾有花店老闆因用紙扎成奧運五環,而遭檢控「違反奧運標誌保護法」。英國奧組委因而被嘰為「奧運商標警察」。不過,英國奧林匹克部長羅伯特森表示,不希望官方處罰當地的小商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