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警員亮槍狀物男子提堂 官先取精神科報告 被告離庭怒吼粗口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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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於北角發現可疑貨車,追捕期間貨車司機三度亮出槍狀物,最終警員擎槍制服,並從司機身上搜出手術刀及彈匣。司機被控以一項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午(6日)於東區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在庭上數次以英文粗口表不滿,控方指有人警誡下曾稱,因警察傷害示威者,欲替他們報復。裁判官認為要為被告索取2份精神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再訊,期間還柙小欖精神病中心。

控方稱警方拘捕被告時搜出手術刀。(資料圖片)

被告離庭怒吼「Fxxk you!」

被告梁逸志,37歲,報稱送貨員,被控於北角建華街10至12號外,管有2把手術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他離開犯人欄時怒吼「Fxxk you!」

控方案情指,當日傍晚6時半,警車巡至歌頓街與興發街交界,發現客貨車有可疑,遂用擴音器叫停。因被告沒有理會,警方加以追捕,期間被告2次亮出槍狀物。近7時,被告在建華街下車後,再以槍狀物指向警員,遭警員擎槍制服。

被告身上有彈匣手術刀

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1個彈匣和2把手術刀,並從客貨車上檢獲1個彈匣,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被告警誡下表示,因警方傷害示威者,欲替他們報復,打算用刀刺向警員。

控方指,被告的手機記錄反映他會對警方及政府不利。辯方稱,涉案的槍狀物應是從玩具店購得的氣槍,而膠珠也只是玩具槍使用的bb彈,與控罪無甚關係。

警方需檢驗槍械及手機

控方原本申請押後至11月1日再提堂,以待警方檢驗疑似槍械及被告的手機。主任裁判官錢禮擔心被告的情緒不適合答辯,決定於本月20日再訊,並為被告索取2份精神報告。

警方昨日在記者會述及本案,並提到在被告家中搜出武士刀等物件。而記者在開庭前向控方人員查問時,對方稱案件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條例的案件無關。

案件編號:ESCC20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