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毀拍卡器須宵禁 地盤工稱難啟齒答應加班 准續保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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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地盤工人本月初涉嫌毀壞輕鐵站拍卡器,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早前提堂時獲准保釋,但須守宵禁令。他昨晚遭警察在機場附近的地盤截查,被指違反擔保條件,今(27日)被帶上屯門法院。辯方指被告需加班工作,並透露他因政見分歧遭家人經濟封鎖,又對於身負保釋令難以啓齒,故未有拒絕上司的加班要求。裁判官接納解釋,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吳兆軒稱因與家人政見不同,被經濟封鎖,又對要守宵禁令難於啟齒才答應加班。(林樂兒攝)

被告吳兆軒(22歲,地盤工人)昨晚被捕後,遭通宵扣留,身穿建造業上衣應訊。他被控於本月8日在輕鐵青松站內毀壞一部八達通終端機,於本月9日提堂時獲准保釋,條件之一是遵守晚上10時至清晨6時的宵禁令。

身負宵禁令難以啟齒

控方指,警方昨夜11時半於機場附近的地盤截查被告,發現他違反宵禁令。代表被告的陳立瀚律師透露,被告因政見不同,與家人關係轉差,遭經濟封鎖,又因宵禁令影響加班工作的收入。他續道,被告上司稱工程進度緩慢,急需人手趕工,被告對於身負宵禁令難以啟齒,故未有拒絕晚加班要求。

入機場禁區遭警方路障截查

辯方補充,被告的同事昨晚將車駛入機場禁區停泊,因警方設了路障,同車的被告被要求出示身份證,因而被發現違反宵禁令。律師強調被告無犯罪意圖,警方亦沒有搜到面罩等物品。

被告曾因病遲了一天報到

對於控方指,被告上周一沒到警署報到,辯方指他當日感到不適,睡醒後已即時通知律師。被告翌日親身往警署,律師也有郵寄及傳真解釋信並呈上醫生紙,辯方對於警方稱被告沒作解釋感到驚訝。

控方其後確認收到上述文件。裁判官接受被告的解釋,准他續以5000元現金保釋,並繼續遵守其他條件。

案件編號:TMCC1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