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氯己定皮膚消毒劑含菌反映法例漏洞 本港明年7月將加強規管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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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含有氯己定的皮膚消毒產品被發現受細菌污染,衞生署今日(8日)表示,因應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決定將加強規管含有氯己定的皮膚消毒產品,署方已更新相關指引內容,修訂將於2020年7月8日起生效。

醫管局上月公布,一款常用作洗傷口、於社區藥房及公院店舖售賣的粉紅色消毒藥水疑受細菌污染。瑪麗醫院追查過去2年53名腹膜透析病人曾感染洋葱伯克氏菌,當中5人出現入侵性感染。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審視現行藥劑製品的定義,及參考海外對消毒產品的規管措施後,決定收緊對相關消毒產品的銷售規管。

瑪麗醫院從Pro-Medi Prosept預先包裝消毒劑樣本,驗出帶有洋蔥伯克氏菌。(衞生署圖片)

在「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第138章)將產品歸類為『藥劑製品』指引」下,氯己定相關內容已修訂,除非產品用中英文標示只作為洗手用途或者是用作化妝產品的防腐劑或抗菌劑,否則含氯己定及用於人或動物皮膚的消毒產品均被歸類為藥劑製品。

銷售及官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

衞生署提醒,符合定義含有氯己定的消毒產品必須向管理局註冊為藥劑製品,方可在本港巿場合法售賣。根據《條例》,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