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女童案】6男4女被控傷人及製作色情物品罪 事主仍留醫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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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本月發生童黨集體欺凌事件,10名年齡介乎10歲至14歲的男女,涉嫌在大埔的屋苑內以垃圾桶、火機、𠝹刀等襲擊一名女童,又用煙頭燒傷女童,更拍下女童的裸照。涉案的6男4女被控有意圖傷人、普通襲擊,襲擊至造成身體傷害、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5罪,案件今(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4月2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10名男女均不獲保釋。

其中3名被告被指在本年2月某日,在大埔翠屏花園有意圖而傷害女童X;4人則被控在本年3月10日,在翠屏花園平台襲擊X;其中6人被控於同日在大埔富亨邨襲擊X;其中9人則被控於同日在富亨商場殘廁拍攝兩張X的裸照;其中6人再被控於本年3月11日,在大埔太和邨有意圖而傷害X。

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至4月20日,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進行認人手續、檢驗手機及查閱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除首被告外,其餘被告均有保釋申請,但他們的申請均被裁判官拒絕。據了解,涉案女童仍然留醫。

案件編號:FLCC7000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