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泰籍男利用椰子乾販運「K仔」到港 認罪判囚82至86月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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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泰籍男子分別為10萬及5萬泰銖報酬,前年將865克「K仔」藏在椰子乾零食中,從泰國販運毒品抵港,涉案毒品總值約47.3萬港元。兩名泰男今(1日)於高等法院承認販毒、藏毒共3罪,二人分別被囚6年10個月及7年2個月。

海關人員在兩被告攜帶的椰子輸內發現毒品。(資料圖片)

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欠債300萬泰銖,為了能獲10萬元泰銖報酬而販毒,他本打算抵港後前往康得思酒店,並等待一對男女到酒店與他交收毒品。他曾替海關相約該對男女交收,惟對方未有出現。次被告警誡下稱因為孩子急需要錢,故為了5萬泰銖的報酬而犯案。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與妻子已離婚但前妻因新冠肺炎疫情失業,他需要供養前妻及兒子,加上負債300萬泰銖才犯案。次被告則稱因女兒生病急需要錢,所以才一時愚蠢地犯下本案。

案件編號:HCCC1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