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刀割妻手腕至見骨 邊說:你一定要死 認傷人判囚5年4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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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因與妻子關係變差,兩年前在沙田廣林苑住所,用刀斬傷妻子手腕,並聲言「你一定要死」。妻子的手腕傷至見骨,其部份左手神經因此被割斷,永久傷殘。而他事後報警稱有人自殺,最終被捕。中年漢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高院法官今(22日)判刑時斥責,被告用惡毒手段襲擊手無寸鐵的妻子,妻子未有喪命屬萬幸,最終判被告入獄5年4個月。

被告饒崇正(披灰毛氈者)。(資料圖片)

事主身上多處留下疤痕

被告饒崇正(41歲)原被控企圖謀殺罪,但獲接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

法官判刑時引述多份報告,指她左手多處的神經線和血管被不同程度的割傷,部份更被完全割斷。被告妻在案發後接受物理治療,但其左手的活動能力仍較一般人差,扭毛巾也會感痛楚。而因她因身上多處留有疤痕,而不想與他人接觸和外出。法官坦言,其左手手腕的疤痕確是「很難看」。

此外,被告妻子事後感恐懼,害怕被告報復,亦擔心女兒的安全。她逃避與人往來,會失眠和發惡夢,報告指她患上創傷後遺症和抑鬱症。

被告妻處極度絕望和驚慌之中

法官斥責,被告用惡毒手段襲擊和他一同生活、養育女兒的妻子,認為被告在案發時的意圖,正如案情所指,是要殺死對方。妻未喪命屬不幸中的萬幸,惟她在案發時明顯是呼救無門,處於極度絶望和驚慌中。她現時仍受影響,見到刀具也會感害怕。

官指被告完全知曉所犯何事

法官指,因被告一時衝動,不但令事主身心受創,亦將一個完整的家庭徹底粉碎,對他們兩名女兒日後的成長,也將有不良影響。對於辯方指,被告案發前曾飲酒,惟法官指,不認為被告在酒精影響下犯案,他在案發時完全知道自已所做何事,以及其後果。經考慮後,最終判監5年4個月。

刀割妻手腕說你一定要死

案情指,被告妻子梁泳絲和被告育有兩名女兒,但兩名女兒與梁的父母同住。她與被告的感情不穩定,並於2018年5月開始睡在客廳。

於2018年5月11日凌晨,梁睡在客廳沙發。被告突然扣捉她的左手,並用刀割她的手腕。大驚的梁哀求被告不要殺她,以及表示想看女兒一次,被告卻回道:「你一定要死。」被告接著將梁拖到房間,繼續向事主「唔洗驚,你死咗之後我都會死」,並自割手腕數次,惟梁未見被告流血。

妻曾遭硬物擊頭

二人後來發生糾纏,梁後來走在窗邊呼救,但遭以硬物重擊頭部後,便失去知覺。被告同日凌晨致電999召救護車,稱有名40歲人士割腕自殺並昏迷。他向到場的消防員稱:「幫我睇下佢仲有無呼吸同脈搏。」梁的左手腕的傷口深至見骨,身上有多處傷口,包括耳、嘴、手指等,部份左手神經被割斷,造成永久傷殘。

案件編號:HCCC15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