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婦女受家暴問題增一倍 惟服務停頓未能適時協助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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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之下,不少人居家抗疫,但有部份家庭因此出現更多家庭爭執。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常設婦女求助熱線服務,整理了前線社工接觸到的家庭暴力求助個案資料,單是2020年1月至3月便接獲34宗家暴相關求助,相較上一年同期的16宗,上升逾一倍,七成以上致電熱線的家暴受害人曾面對肢體暴力,47%涉及精神虐待,20%同時遭受以上兩種的暴力對待。
協會將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對比於今年疫情下2月至3月進行分析,發現疫情下的家庭暴力個案求助人士,只有三成報警求助,且最終並沒有施虐者被檢控。協會指,74%的求助人表示不只一次遭遇家庭暴力,表示關係本身不好的家庭,在疫情下家暴問題及家庭關係更為嚴峻緊張。

協會總幹事廖珮珊(中)提議,政府增撥資源予底護中心及婦女組織。(梁煥敏攝)

協會總幹事廖珮珊表示,個案當中,由於不少人需要居家抗疫,紛爭增加在所難免,當中主要涉及清潔衛生問題、育兒問題及經濟情況問題等,逗留家中時間較長,「困獸鬥」下問題加劇升溫。協會指,家庭暴力個案中,93%並非領取綜援人士,四成人為家庭主婦,另外四成人為全職或自僱人士,因此協會認為,經濟環境與是否出現家庭糾紛並無關係。

此外,對比近兩年度家暴受害人之求助途徑數字來看,約15%向政府部門如警署及房署求助,但今年初疫情期間只有6%,反映部份人雖然受到襲擊,但未有向政府機構尋求協助,而家暴受害人中,近四成半人曾向非政府機構求助,三成受害人曾向親友求助。

求助人Amy因丈夫患有情緒病困擾,要到醫院定期覆診,結婚三年一直向她施暴力。(梁煥敏攝)

致電到協會求助的Amy(化名)因丈夫患有情緒病困擾,要到醫院定期覆診,結婚三年一直向她拖暴力,包括打頭、叉頸等,加上阻止她不得外出工作及與朋友相見,長期單對單相對下,情況加劇。

近日疫情嚴峻,每逢丈夫到醫院覆診回家後,Amy因為擔心衛生問題,要求向立刻沖涼更衣,但被丈夫拒絕,大打出手,三月更因此被丈夫用櫈擲到頭。Amy有感事態嚴重,擔心自身安危,決定離婚,但由於疫情之下,家事法庭暫停服務, 阻礙她不能夠得到其後的緊急協助。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服務督導莊子慧(右一)表示,現時入住庇護中心的女士達九成。(梁煥敏攝)

另一名求助人Mabel已婚多年,育有兩名小孩,婚後遭受丈夫多次暴力對待,疫情期間Mabel再次因丈夫施襲而身體多處受傷。

Mabel向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課尋求協助,負責社工因疫情期間未能與案主會面,求助人於是自行前往報警並驗傷,並保護孩子安全而欲立即離開居所,但受疫情影響社會機構工作進度,她花上超過兩日時間,才能聯繫社工,約一星期才被安排入住庇護中心,而她向社工查詢往後住屋申請安排,因由此她的婚姻情況不符合體恤安置的條件,同事因為未趕及處理相關文件,跟進困難。

協會總幹事廖珮珊提議,政府增撥資源予底護中心及婦女組織,資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暫住酒店及生活費,以便作長期跟進。此外,家暴、蘊釀離婚家庭之需要更為複雜,一方面配偶之間的財產尚未處理,加上法律程序涉及許多開支,申請法援及家事法庭的個案輪候時間平均長達半年或以上,期間家暴受害人面對的經濟壓力不言以喻,因此建議政府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一併處理面對危機狀況,例如家庭暴力,監禁工傷,突發意外等。

她又提到,受害婦女單靠個別一次性基金補助的不足,建議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透過半年的資助,協助家庭過渡危機同時減少求助人需要落入綜授的長期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