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為人母女傭欲挑戰與僱主同住政策 官稱錯解規定拒受理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有菲傭來港工作後懷孕並誕下女嬰,女僱主卻不讓她帶女嬰同住。同時,僱主亦以外傭合約規定菲傭須與僱住同住,拒讓菲傭在產假期間搬離。菲傭早前提出司法司法覆,挑戰有關規定。高等法院法官早前聽取陳詞後,今(10日)頒下判辭,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Fernandez Yvette Dingle、其女兒Fernandez Eloisa Valerie,答辯人為勞工處處長及入境處處長。
法官在判辭指,相關申請建基於對同住規定的誤解,即錯誤認為勞工處處長及入境處處長有豁免同住的權力。惟判體辭指,入境處處長沒有權力豁免,而勞工處處長雖然有權同意就僱傭合約中,同住規定作出修改,但未有僱主同意下,外傭仍不能不跟從同住規定。
案件編號:HCAL3215/2019
外傭不滿被強制與僱主同住覆核案 提上訴再被裁敗訴外傭不滿與僱主同住政策 認為毋須硬性規定 Erwiana到庭旁聽外傭要求撤與僱主同住限制敗訴 虐傭案時有聽聞 觸發外傭爭權益外傭求取消與僱主同住限制案 高院裁外傭覆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