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擅自取用系統資料 被控12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准保釋候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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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7歲男警涉未經授權下,多番取用警察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資料,被控12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男警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5日再訊,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男警准以7000元保釋,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
被告何永鏘,37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2025年2月6日,分別12次取用電腦,即操作香港警務處名為「CMIS」系統的電腦,目的在於使其本人不誠實地獲益。
案件編號:ESCC55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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