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仲裁|先導計劃解決首宗爭議個案 涉洲際賽港代表隊選拔標準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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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推出「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接受報章專訪指,計劃下的「指定體育爭議解決網上平台」自今年2月投入服務後,成功完滿解決首宗個案。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主任陳曉峰指,個案涉及洲際賽事香港代表隊名單的選拔標準,爭議雙方各支付了1,500港元的案件登記費,其餘費用全由政府資助涵蓋。

2025年12月11日,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舉行啓動禮,律政司副司長兼體育爭議解決諮詢委員會主席張國鈞博士在啓動禮上致開幕辭。(政府新聞網)

另有數宗案件已在立案處理過程 張國鈞:是一個好開始

張國鈞在《星島日報》專訪表示,計劃投入服務後在短時間內已收到不少查詢,有數宗案件已在立案處理過程,形容「是一個好的開始」,相信本港對體育爭議解決有實際需求。他又指,解決體育爭議在香港是新興的體育與法律範疇,未來將深化教育,讓法律界及體育界更信任此制度。

首宗解決個案涉洲際賽事香港代表隊名單的選拔標準出現誤解與爭議

「指定體育爭議解決網上平台」已解決首宗個案,陳曉峰在訪問中指,個案涉及一名運動員與其總會,就洲際賽事香港代表隊名單的選拔標準出現誤解與爭議。

整個處理過程花7個曆日 調解會議當日即達成和解

他表示該個案整個處理過程用了7個曆日,中心在收到申請後第7天舉行調解會議,當日即達成和解。爭議雙方各支付了1,500港元的案件登記費,合共3,000港元,其餘的行政及調解員費用全由政府資助涵蓋。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資料圖片/潘耀昇攝)

張國鈞認為,過去運動員遇上糾紛須親身回港應訴,會干擾其訓練。現時透過網上平台,運動員即使身處海外備戰,亦能跨越時差進行遙距調解。此外,他指相比公開訴訟,保密機制能減輕雙方壓力,避免「打完官司無朋友做」的局面,有助雙方保留日後的合作關係。

張國鈞稱體育爭議訴諸法庭結果往往是「你死我活」甚至兩敗俱傷

張國鈞指,若將體育爭議訴諸法庭,結果往往是「你死我活」甚至兩敗俱傷,對雙方聲譽影響極大。不過他亦補充,先導計劃的公帑資助必須審慎使用,未來如涉及世界盃轉播權、知識產權等龐大商業價值的爭議,財政上未必會提供公帑支援,但仍鼓勵機構採用此替代方案。

政府推出「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立法會網頁截圖)

對於香港是否有足夠能力發展為國際體育爭議解決樞紐,張國鈞強調本地人才絕對足夠。目前計劃的名冊已吸納53名調解員及43名仲裁員,成員涵蓋本地及全球23個司法管轄區的專業人士,具備高度國際化。

探討未來由一法律專家與一體育界人士擔任雙調解員提升效率

不過,張國鈞指在處理體育爭議時,律師未必是唯一或最佳的選擇。他舉例指,殘奧銀牌得主陳浩源因熟悉運動員心態和體育會運作,在溝通上往往能直擊問題核心。因此,律政司正探討未來由一名法律界專家與一名體育界人士共同擔任調解員或仲裁員,「強強聯手」以進一步提升解決爭議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