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申訴女兒被瑞典政府監管 當局:情況嚴重才會申請監護令
對於4歲女童Lily目前由瑞典政府保護,已回港的港人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在社交平台開設專頁「Save Lily」,呼籲瑞典當局立即執行遣返令,讓Lily回港與父母團聚。《香港01》曾就事件向瑞典林雪坪(Linköping)政府查詢,獲書面回覆表示基於保護兒童利益原則,未能就個別案件發表評論。該政府指,協助兒童前有評估措施,當中包括與兒童、照顧者及周遭其他關鍵人物的訪問。評估後會根據情況提供自願性措施,包括家庭支援及心理諮詢等。
瑞典政府又指,當情況嚴重到兒童需要進一步保護,且自願性服務已不足以防止兒童的健康或身心發展受影響時,當局會向法庭申請監護令保護兒童。
瑞典法庭文件:Lily在香港擁有居留權 應由香港社署照顧
涉事女童Lily的父母曾先生和關小姐向《香港01》稱,女兒Lily 2023年12月被瑞典林雪坪社福局申請監護令至今,現時正於當地寄養家庭生活。曾先生與關小姐曾多次要求接回或探望Lily,惟不成功。
他們在「Save Lily」專頁聲稱瑞典移民局已發出女兒Lily的遣返令。根據該專頁公開的法庭文件,當中列出當地移民局認為Lily是中國公民,並在香港擁有居留權,應交由香港社署照顧,使其免受父母影響。
英國法庭文件披露:瑞典當局指Lily在任何情況都不宜與父母同行
不過,翻查「Save Lily」Facebook專頁另一份英國法庭文件,林雪坪當局2024年曾向英國法庭遞交報告指,若移民局決定將lily遣返回中國或香港,林雪坪社福局認為相關行程有風險。
林雪坪當局又曾向移民局指出,Lily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與其監護人(父母)同行。如果需要引渡,Lily必須與陌生人相處。鑑於Lily曾與公眾隔離,且無與其他人接觸,社福局擔心相關行程或對Lily造成影響。
社福局文件顯示Lily已在寄養家庭生活2年 由寄養家庭任指定監護人
另外,專頁又曾公開另一林雪坪社福局文件顯示,當局於今年5月8日申請指定寄養家庭為Lily的專門指定監護人,而lily已在該家庭生活兩年。
瑞典當局:自願性質措施未能解決問題 才向法院申請監護令
《香港01》就事件向瑞典林雪坪政府查詢,獲書面回覆表示,由於需要保護兒童利益,不能就個別案件發表評論。
不過,當地政府表示,當社會服務部門收到資訊或擔憂某個兒童可能處於危險之中時,為確保該兒童需否支援,會啟動評估程序,包括向兒童、照顧者及周遭其他關鍵人物訪問。多數情況下,相關評估程序會與家庭協商。如有必要,也會聯繫幼兒園、學校、兒童保健中心或警察局等單位,以了解兒童的實際情況。
評估及分析完成後,相關部門在有需要時會提供自願性介入措施,包括家庭支援、心理諮商,或將兒童安置在另一個家庭或住宿機構中。
若情況嚴重,自願性質措施未能解決問題,又或照顧者拒絕接受支援時,社會服務部門可以根據《LVU》(Lagen med särskilda bestämmelser om vård av unga)提供照顧和保護,即向法院申請監護令。
當地政府強調,只有當情況嚴重到兒童需要進一步保護,且自願性服務已不足以防止兒童的健康或身心發展受到影響時,才會向法院申請監護令。相關行動判斷基於對兒童狀況的整體了解,包括缺乏照顧、家庭環境中存在風險,或者兒童自身行為問題導致的危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