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劣質油風波 涉案出口公司董事及女文員脫偽造文件等罪名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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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被告江桂才(右)及黎玉均(左)均被裁定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台灣於2014年爆發劣質油風波,並揭發疑有香港出口公司串通公證行,偽造虛假的驗測報告,將飼料用豬油充當食用油輸出台灣。公證行董事於2015年認罪被判監兩年,而涉案的出口商董事及女文員則否認控罪受審,今(4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無罪。

兩被告依次為涉案出口商金寶運有限公司董事江桂才(66歲)及職員黎玉均(33歲),同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妨礙司法公正罪,二人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男被告得悉脫罪後,即展露笑顏並向到庭支持他的親友道謝;女被告則激動流淚。

官指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曾叫人做假公證報告

法官林嘉欣裁決時指,案件關鍵在於早前認罪、同案的公證行董事兼大股東蘇達偉的可信性。雖然林官認為首被告江桂才是涉案公司的董事,確有很大嫌疑,但林官指,證人蘇達偉不能確定要求他做虛假的公證報告的人是首被告還是次被告;控方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曾叫蘇做假,故裁定兩被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脫。

就兩被告被控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林官認為,食環署職員起初接納首被告要求補交文件,故不能確定兩被告以新文件代替已呈交的文件一事,便是意圖干擾食環署的調查,故裁定罪脫。

台灣當局指問題豬油由被告公司出口要求香港作調查

案情指,香港食環署接獲台灣當局的要求,開展對首被告江桂才開設的出口公司金寶運,就出口豬油到台的兩份報告作出調查。前年9月9日,食環衛生督察曾佩良要求江交出兩份前年5月的出口豬油船務文件,其中一份列明該批豬油為「飼料用豬油」。

曾與上司翌日再到江的公司要求索取文件,江則要求曾退還上述文件以供整理,曾因信任江而退還文件,惟其後發現該份「飼料用豬油」的發票被換走,而「飼料用」的字樣亦遭刪去。曾遂要求江交出原本的文件,惟江一直推說文件已遺失,又質問曾的上司為何不可修改有關文件,而次被告、即江的秘書黎玉均亦指是自己失誤而弄錯發票。警方期後介入調查,並揭發涉案多達123份偽造的驗測報告,及約6520公噸豬油。

公證行董事已認罪並被判囚兩年

控方又指,涉案公證行董事蘇達偉則是受江的要求而提供偽造的報告,期間每份報告可獲報酬500至800元。蘇達偉去年已承認從未檢測涉事豬油,卻訛稱適合人類食用,被判囚兩年。

男被告江杜才被問及法官指他相當有嫌疑有何看法時,他笑而不語,並指沒有意見要發表,說罷便回到大樓內的咖啡店會合家人。

案件編號:DCCC100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