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證奪產】中銀:警正調查不評論 金管局指已提醒銀行小心核實
61歲男子唔見身份證,竟被冒認身份,往銀行提取及轉帳近600萬,案情與2015年一宗案件類同:事件中犯人不但取得事主身份證,更派出人有相似的人士,冒簽事主簽名,雖然事主已到警署報失身份證,但犯人仍成功於銀行親身提款808萬元。有銀行業人士建議市民遺失信用卡後,除向警方報失,亦可盡快通知銀行備案。金管局則回應指,已要求銀行設立有效的管控機制,以保障客戶資產免受欺詐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而蒙受損害。據了解,涉案的銀行為一間中資銀行,中國銀行回覆查詢指,對警方正調查的個案不作評論,又指銀行一向設有識別客戶身份的程序。
61歲男子被盜近600萬元,過往本港亦曾發生類似案件,2015年一名52歲女事主遺失身份證,大半個月後到警署報失及補領新證,直至事隔兩個月後事主手機號碼突然被停止服務,查詢下發現有人用其身份證,向電訊公司取消電話號碼服務。
由於事主慣用電話處理銀行金錢事務,她於是向到三間匯豐及中國銀行查數,終發現三個戶口分別被人以身份證提取及轉帳共808萬元,於是報警求助。於2014年,警方亦曾偵破一宗盜用身份證到銀行轉走巨款的詐騙案,拘捕兩名58及28歲父子,涉嫌盜用一名50歲男事主的身份證資料,於其戶口轉走共300萬巨款到自己戶口,疑犯於到銀行提走有關款項時被職員發現報警拘人。
中銀:警正調查不評論
據了解,涉案的銀行為一間中資銀行。香港01記者向中銀查詢,是否有存主被盜用身份提取款項,中國銀行回覆指,銀行一向設有識別客戶身份的程序,如核對身份證及確認客戶簽署等,又指銀行對警方正調查的個案不作評論。中銀表示如市民發現遺失身份證明文件時,除向有關當局報失及辦理補領外,亦應儘快通知銀行及信用卡公司,以免被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金管局:要求銀行設立有效管控機制
就今次事件,金管局回應指,已要求銀行設立有效的管控機制,以保障客戶資產免受欺詐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而蒙受損害。鑑於早前發生涉及冒認他人身份盜用存款的個案,金管局去年8月已再次提醒銀行應小心核實客戶的身份,才為他們開立戶口或辦理交易。而假冒簽名和使用虛假文件涉及刑事罪行,由於警方的相關調查過程仍在進行中,因此不評論個別個案。
業內人士:報失後通知銀行保平安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理事兼發言人鍾逸傑表示,市民若遺失身份證,除了向警方報失,亦可以盡快通知銀行避免再被人盜用。翻查存款公司公會的銀行營運守則,除非客戶作出欺詐或嚴重疏忽行為,如未能妥善保管接駁電子銀行服務的設備或密碼,否則客戶無須對因經其帳戶進行的任何未經授權交易而蒙受的直接損失負責,不過有關守則只適用於電子銀行服務,並無涵蓋如今次事件中,犯人冒認客戶身份以盜取金錢的情況。
金管局無權指令銀行賠償
守則亦有提及機構應設立相機制,以保障客戶的存款及儲蓄等,避免其受欺詐、挪用或其他不正當使用所損害。而機構應向客戶提供合理渠道,以便他們作出申索、提出投訴及尋求補償。而金管局雖然有機制處理客戶對銀行的投訴,但卻不能就銀行與客戶的爭議作出仲裁或介入有關爭議,或指令銀行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