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車禍】揭Uber第三保「保人不保車」 小巴的士情況又如何?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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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亞皆老街Uber寶馬與的士相撞,釀成一死四傷四車損毀,事件引起市民關注Uber與公共交通工具的保險保障範圍。據香港01了解,Uber與AIG購買的第三者保險屬最基本的強制法例保險,遇到意外只「保人不保車」。記者翻查資料比較,市面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巴士、小巴及的士則購買常見的第三者保險,保障範圍則涵蓋第三者財物損失。有保險人士指,Uber與AIG購買的商業保險內容並不透明,無從得知保費,不排除Uber公司或因經營手法尚未合法化,故未有意欲提高保障範圍及保費成本。

法例強制車主購買保險 保障第三者傷亡人命

Uber奪命車禍發生後,公眾關注的問題是Uber購買的第三者保險,與其他馬路上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保險有何差異?根據現時本港法例第272章 《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4條規定,任何人士在道路上使用汽車,必須為其車輛購買符合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這裏的保險僅要求保障汽車引起的第三者人命傷亡,屬於強制法例保險,任何車主均須購買。

法例雖未要求保障第三者財物損失 市面第三保多已涵蓋

今次意外除釀成一死四傷,亦導致四車損毀,保險是否涵蓋第三者財物損失,成為另一個關鍵點。雖然現時法例並未要求車主購買的第三者保險須保障第三者財物損失,不過,市面上的私家車及巴士、小巴、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購買的第三者保險都已經涵蓋第三者財物損失。

Uber第三保屬強制法例保險 不包第三者財物損失

意外後,七人車司機接獲公證行通知,證實Uber保險只「賠人不賠車」。據了解,Uber與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AIG)購買的汽車共乘責任保險,亦只為乘客及第三者提供保障,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億元,由乘客上車一刻開始,有關保險就正式啟動,在該段時間,取代司機原有的第三保,直至客人落車為止。總括而言,Uber提供的保險應屬於最基本的強制法例保險。

過去也曾有uber司機發生交通意外,涉及對方的車輛損毀,據悉,處理方法包括司機跟對方「私下和解」,也有個案是,uber方面「資助」部分賠償。

 

第三者人命傷亡

第三者財物損失

強制法例保险

X

第三者責任保險

因意外而損毀的汽車會否獲得保證賠償,要視乎Uber購買的保險是否涵蓋或保障第三方財物損失。 (香港01製圖)

巴士、的士、小巴保險皆保第三者財物損失 

其他在香港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其保險保障又如何?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主席黎銘洪及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指,現時車主會為新的士及小巴購買「全保」,舊車則購買第三保,兩者皆保障第三者的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並指「搵食車難免碰撞」,而的士及小巴第三保每年保費介乎2萬至4萬元不等。

自僱司機需繳付按金 遇車禍或被「殺按金」

黎及凌續指,部份的士及紅Van司機屬自僱人士,車主為防租車司機發生交通意外後一走了之,一般要求租車司機先交1萬至2萬元作按金,一旦遇到車禍要維修汽車或索取賠償,車主可用該筆按金繳付保險賠償的墊底費。而不涉及傷亡的交通意外,租車司機為免被「殺按金」後需另繳新一筆按金,通常會私下和解。綠Van司機是「打工仔」,故無須繳付按金。

有保險業人士估計,Uber公司或因經營手法尚未合法化,暫未有意欲提高保費成本。 (資料圖片)

保險業界:極少車主只購買強制法例保險 保費相差無幾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本港已極少有私家車或商用車輛的車主只購買最基本的強制法例保險,因市面常見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與強制法例保險的保費相差僅數個百份比,但卻可多一層保障。現時私家車保險一般有200萬元財物損失保險金額,商業車輛則有100萬元保險金額,但保額可按需要提高。羅續指,「搵食車」購買商用保險保費較貴,皆因「搵食車」在馬路駕駛時間越長,遇到車禍的機會相對越大,索取賠償的機會及金額都成正比。

Uber尚未合法 不排除節省保費成本

羅少雄指,私家車司機如以Uber搵食,風險相應增加,「(Uber)行嘅轉數一定比正常私家車多,的士一日走20轉以上,普通私家車大約一日四轉」,故他認為Uber保險理應涵蓋第三者財物損失,起碼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有保障。惟他認同,Uber與AIG購買的商業保險內容及保費並不透明,故不排除Uber公司或因經營手法尚未合法化,暫未有意欲擴大保障範圍及提高保費成本提高保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