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全港示威】無警告下開槍? 警:不同角度或拍攝到不同東西
8.4港島西及將軍澳集會遊行,演變成全港多區「游擊戰」,亂況持續至今日(5日)凌晨。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凌晨4時45分在牛頭角分區警署會晤傳媒,她批評示威者行為愈演愈烈,警方再次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對於四度被追問觀塘警署警員在毫無警告下,從高處發射海綿彈,她指「唔同角度可能影到唔同嘅嘢」,大原則是可行情況下會做警告;至於天水圍警署有女示威者被警員抬入警署時,疑遭扯脫內褲,余則指該女士當時激烈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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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同角度可能影到唔同嘅嘢」
今日凌晨,觀塘警署警員在毫無警告下,突然由5樓向外發射多枚海綿彈及胡椒彈。余鎧均在會上被四度追問是否合理,加上該房間並無開燈、在不清楚警員編號、委任證下,該如何追究?她回覆「唔同角度可能影到唔同嘅嘢,喺可行情況下必須俾警告,先會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她指警方大原則是可行情況下會做警告,制止暴力事件發生,但確實情況需查問當時的指揮官。
● 示威者佔領主要幹道
余鎧均稱,示威者昨在港九各區佔領主要幹道及隧道,破壞多處交通燈,攻擊警署及縱火等,暴力及違法事件不斷升溫,威脅他人安全。部分在西環集會人士走出德輔道西,佔據行車線,再轉向銅鑼灣非法集結,入夜後堵塞紅隧、軒尼詩道、將軍澳隧道及觀塘道等主要幹道,影響救護車服務,又破壞鵝頸橋一帶交通燈,意圖癱瘓該區交通,並在波斯富街縱火焚燒雜物及木板,用手推車推向警方防線。
● 警方逼不得已下施放催淚煙
橫距過去兩日(3日及4日),先後有多間警署被圍堵及破壞,其中示威者使用自製巨型彈射器,以磚頭及硬物射毀將軍澳警署玻璃窗,又於警署四周噴上侮辱性字句;亦有示威者於黃大仙警署向警員投擲懷疑腐蝕性液體。激進示威者刻意在港九新界製造事端,暴力行為愈演愈烈,警方逼不得已下施放催淚煙制止,但位置接近民居及遠射,故一直保持克制及多次警告,並在社交媒體及新聞公布提醒關閉門窗,附近老人院亦未受影響。
● 批示威者濫用私刑 強烈譴責
余鎧均批評,示威者如遇不同意見或向他們拍照的人,便襲擊他人及濫用私刑,此等又是否符合口中的公義呢?由於示威者暴力程度不斷升溫,警方亦別無他法,要相應提高所使用的武力,若非示威者使用武力,威脅他人,警方根本毋須以最低武力去制止。雖然警方譴責似乎變得無用,但她強調一件事如果做錯,不會因為發生很多次而變得合理,犯法始終是犯法,警方再一次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 少女疑遭扯脫內褲 「佢著裙激烈掙扎」
至於被問及一名少女被警員抬入天水圍警署,疑遭扯脫內褲走光,余鎧均指該示威者激烈掙扎,所以有兩位男警員加入行動,「佢係著住一條裙㗎,佢嘅掙扎亦都係非常之激烈,可能有你哋睇到喺鏡頭面前出現嘅嘢喇。」(詳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