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上水非法賭檔拘5男女 檢6部「釣魚機」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表示,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6月9日下午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上水龍琛路一個唐樓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
行動中,人員拘捕1名44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上述單位內的兩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人員於行動中共檢獲6部釣魚機、一批遊戲卡、一批賭具及約2,000元賭款。被捕人年齡介乎28至53歲,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