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砵蘭街單位淪毒窟 警拘18人檢海洛英「冰」毒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7日)在區內展開掃毒行動,突擊搜查砵蘭街一單位,在內檢獲約9克懷疑海洛英、6克懷疑「冰」毒、2克懷疑可卡因;另外一批「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懷疑用作吸食毒品的工具。檢獲毒品總市值約1.1萬元。

單位內一名姓葉(70歲)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12男5女(27至70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人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18人被捕。(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