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機場檢近$26萬私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3旅客被判囚兩個月至半年
海關早前分別截獲3名抵港的入境旅客,從他們的行李合共檢獲市值25.8萬元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第一宗案件發生於7月11日,兩名分別25歲及38歲男旅客從日本東京飛抵本港,行李藏有值22.1萬元私煙。另一宗發生在9月25日,一名34歲抵港女旅客被搜獲值約3.7萬元的私煙。
3人涉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至監禁6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
今年7月11日,兩名分別25歲及38歲男旅客,從日本東京飛抵本港。關員清關時,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36,400件及約3.5萬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分別約11.3萬元及約10.8萬元。兩名旅客被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違反《進出口條例》,各被判處監禁6個月。
此外,海關人員於9月2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4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9,0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3.7萬元,應課稅值約3萬元。該名抵港旅客被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和罰款2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