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梯間雜物起火 住戶自行撲熄 警列縱火調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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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發生縱火案。今日(3日)凌晨4時許,警方接獲彩虹邨金華樓住戶報案,指發現上址走廊有煙冒出,住戶自行將火救熄。
消防接報到場,發現上址梯間雜物有被燒過的痕跡,但經初步調查,現場並沒有自然起火原因,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交由警方跟進。
警方將案件列作「縱火」,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黃大仙發生縱火案。今日(3日)凌晨4時許,警方接獲彩虹邨金華樓住戶報案,指發現上址走廊有煙冒出,住戶自行將火救熄。
消防接報到場,發現上址梯間雜物有被燒過的痕跡,但經初步調查,現場並沒有自然起火原因,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交由警方跟進。
警方將案件列作「縱火」,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