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後遇竊|3被捕工人2月底開工 宏泰閣單位掠7件首飾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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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多幢大樓受損嚴重,政府安排工人為大廈進行加固工程。惟有負責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嫌在宏泰閣一單位內盜竊,警方昨日(5日)拘捕3名男工人(32至38歲),並起回首飾贓物。
警方今晚交代詳情時,嚴厲譴責事件,指涉案3人偷去7件、約值9萬元的首飾,已聯絡戶主確認贓物為其個人物品。據了解,被捕人等於2月底才開始工作,犯案後3人分藏贓物在身上,被把守警員及時發現。
大埔警區助理指揮官 (刑事)警司鍾志強,晚上9時交代詳情,指宏福苑正進行一系列工程,包括外圍拆棚及單位加固工程。昨日下午1時30分,發現3名分別姓余(32歲)、姓黃(32歲)及姓張(38歲)男工人,在宏泰閤進行工程期間形跡可疑,截查後在他們身上檢獲7件首飾、共值約9萬元,相信他們從單位偷取,遂即場將他們拘捕扣查。
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案件並已聯絡戶主,確認贓物為其個人物品。人員之後巡查涉案3人曾進行工程的單位,未有進一步發現。
就保安方面,鍾志強稱,所有進入宏福苑的工人,要向警方登記資料及出示身份證,交代工作性質、會去甚麼地方或樓層工作。警方會派員陪同他們進出大廈;工人離開大廈時,警方會搜查是否有可疑物品。針對本案,警方調查相信只有3名被捕人涉案,但會調查背後是否仍有其他人牽涉在內。
鍾志強又指,宏福苑火災令很多人痛失家園及至親,3名被捕工人趁進入單位工作時犯案,行為卑劣,警方嚴厲譴責。
據了解,3名被捕男子分別開工數天,其中兩人於2月25日開始工作、另一人2月28日開始工作。事發時,3人一同往涉事單位進行加固工程,掠走7件飾物,包括金器及鑽石戒指,犯案後3人分藏在身上,被把守警員及時發現。
有居民得悉事件後,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公務及相關人員發出聯名公開信,指政府計劃最早於4月底,安排居民回家執拾,居民得悉盜竊事件後,「只感震驚、徬徨與憤懣交集。」
信中提出5大要求,包括就盜竊事件向全體住戶公開交代,包括涉事者身份、工作範圍、出入安排、責任歸屬、具體發生經過及時間;由保安局及相關決策部門承擔政治及管理責任,全面檢討出入及保安安排,公開可出入大廈之人員類別;加強保安及監察,包括每天出入登記姓名、身份證及工作範圍等,並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重新檢視並修訂原訂「最快4月底」的上樓執拾安排;完成檢討及改善措施前,不會擴大第三方的工作範圍或授予更多不受監督的出入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