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村屋遇竊 警5小時後拘28歲男起回$37萬失物 案件今日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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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前日(17日)晚上約11時,接獲將軍澳布袋澳一名44歲女住戶報案,指其村屋懷疑遭爆竊。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該村屋内有搜掠痕跡,經點算後,發現村屋內有約兩萬元現金及共值約35萬元的電子產品、首飾珠寶及名牌袋不知所終。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及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8日)凌晨約4時在紅磡區以涉嫌「爆竊」拘捕一名28歲本地男子,警員亦起回案中全部失物。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調查。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爆竊罪,案件將於今日(19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遇竊女住戶來自緬甸,持有本港身份證。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亦提醒市民時刻保持警覺性,避免讓陌生人進入大廈;如發現可疑人士,應立即通知警方處理。